■摄影/叶楠 |
每日现场新闻
本报讯 停车场备案已经过期,停车管理员却仍然在原地收取停车费。昨天,根据市民举报,东城城管东华门分队责令设置在王府井繁华地段的一个停车场进行改正,并和工作人员一起将停车收费的指示牌拆除。
昨天上午,记者和执法人员来到王府井大街的黄土岗胡同,胡同口立着醒目的收费停车指示牌,胡同里的地面依次划着9个白色的停车位,已经有车停在了车位上。记者发现,这块停车指示牌上的计时收费项目都被管理员撕去了。东华门城管分队的队员介绍,日前他们接到市民举报,停车管理员在一段时间内多次更改这9个停车位停车收费的价格。4月1日以前小型车是2元/小时,停车费上涨后变成了10元/小时。可提价后却很少有司机来这里停车,管理员又将价格恢复到了2元/小时。
城管分队调查后发现,这个停车场最初的备案时间是在2003年,现在的备案手续已经过期。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城管找到停车场的经营公司责令其立刻改正。昨天上午,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城管队员一起将指示牌拆除。相关负责人表示,重新恢复备案前收费人员将不会再在此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