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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院长:《控烟条例》立法时机尚不成熟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4月16日08:08

  南方日报讯 (记者/曾妮)“我觉得《控烟条例》涉及的人太多,假如立了法却难以执行,之后伤害的是法律的权威性。”昨天下午,在番禺组的小组审议现场,广州市人大代表、市中院院长吴树坚认为《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的立法时机还不成熟。

  由“明星代表”钟南山等起草的《控烟条例》(草案)去年提交到广州市人大审议,目前已经过二审。该条例在广州市引发了市民大范围的讨论,有弹有赞。反对者主要担心的是,《控烟条例》即使通过也较难实施。

  在昨天的小组审议上,广州市人大代表、市中院院长吴树坚说,立法应该有长期性、稳定性、权威性。《控烟条例》涉及的人太多,要更多地征集市民意见。她认为,假如立了这个法却难以执行,就会损害法律的权威性。

  事实上,在本次大会各代表团分组审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人大代表邓成明就建议,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特别是立法后的评估。“现在我们不是没有法,怎么改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他指出:“去年通过的养犬条例基本得不到执行,花了那么多立法资源,2010年预算经费专门拨了经费、编制,公安说有难处。这样的问题是立法本身有漏洞,还是执法有问题?”

  吴树坚说:“立法的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如果不符合客观情况,执行不了,这个法律就是失败的。我们国家有的立法,不是执法机关不作为,而是无法作为,这样的立法应该暂缓。”吴树坚提出,希望进一步扩大《控烟条例》立法调研的范围和时间,如果立法时机还不成熟,就不要匆忙出台。

  不过,对于代表提起议案、起草法律草案,吴树坚认为应该提倡。她认为,广州市人大代表自己提出立法议案并起草草案,而且还能列入当年的年度立法计划,这已经成了广州“民主立法”的一种模式。她建议,立法之前收集群众意见应该更广泛,除征集专家学者的意见外,还应该征求各界别代表的意见,使制定出来的法规可操作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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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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