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炒股
近日,市人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不得借用本单位公款、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也不得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资金,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资金。(据《新京报》)
报道称,有关方面已经有限制地放宽禁令,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对此,有舆论质疑,借用下属资金这种行为很难界定,而且即使真的使用下属资金炒股,也很难发觉,同时缺少严厉的处罚措施。图/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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