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拍上访被送精神病院续:曾因举报腐败被捕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4月20日16:37
在精神病院留置6天并“治疗”后,4月15日,湖北十堰市民彭宝泉终于得以回家。
回到亲人身边,躺在自家的床上,彭期望能舒坦地入睡,但噩梦却悄然袭来。
他的噩梦其实始于2001年,那年他举报了他所在单位——当地建行的领导及员工的贪污腐败问题,该案子受到当地纪委的查处,相关责任人被绳之以法。3年风平浪静的日子过去后,他的生活骤起波澜,如他自述:客户被剥夺,自己被下岗、被打伤、被离婚、被病休、被逼办证……最终被投入精神病院。在医院里,彭宝泉越强调自己“没有精神病”,医生越认为他“病得不轻”。
正是一系列偶然或必然的遭遇,迫使他一步步往前走——是走向救赎,还是走向深渊,这是一个未知数。
本报记者吴通清 湖北十堰报道
“被抓走”
4月9日上午8时许,湖北十堰市宏正酒店门前,该市五交化公司的20余名员工在这里聚集,为“国有资产被少数人侵吞”及“房屋遭受强制拆迁”等问题,他们已经奔波了6年之久。
之所以赶到该酒店门口,是因为他们得知湖北省纪委的一个工作组在这里驻扎,他们期望此举能得到该纪委工作组的重视并使他们的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半个小时后,当地警方赶到现场,认为“酒店正常经营秩序及酒店内旅客工作、生活受干扰,并造成该处道路交通受到影响”,予以驱赶并维持秩序,随后,将参与该事件的11人带至公安机关调查。
这11个人中,除了上访代表外,还包括十堰市建设银行职工彭宝泉、报告文学作家邓复华及十堰市粮食局职工吴祖华。当时,彭、邓两人在现场拍照,而吴则用DV录像。次日凌晨,吴被释放,警方认定他只是“路过并拍照”。彭、邓两人则被投入十堰市精神病院。
警方在随后的通报中说,彭、邓两人并不只是围观拍照的群众,而是这起上访的“参与者和组织者”,在之前的一天晚上,彭与预谋上访的几名主要人员在一起吃饭,研究第二天上访事项,在上访打出横幅时,彭也一直在旁边,邓复华则在现场与酒店的保安发生撕扯,因而将两人从现场带走调查。之所以将两人送往精神病院,是因为,在询问时,办案人员发现彭宝泉一些言辞明显异常,而且彭、邓二人都有精神病史。在彭自称“单身一人,无家属联系后”,由警方送往精神病院。警方还进一步指出,进入十堰市精神病院后,经过“医生四个小时的诊断”,认为彭属于偏执性精神障碍,并正在发病期,医院决定对其观察治疗。
9日当天及晚上,叶克风一直在拨打彭的电话,电话一直不通。叶是彭的前妻,于2006年底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一直住在一起,双方一直称对方为“爱人”。彭的妹妹、父亲及战友闻讯后,也着急赶来,大家均没有彭的音信,六神无主。直到10日中午,五交化一名员工前来告知,才知道其下落。
10日下午,彭的妹妹彭秀敏及彭的一名战友混进精神病院,果然见到了彭本人,他被院方安置在“兴奋室”,予以重点看护。很快,两人被院方清理出来。
13日,包括叶克风、彭秀敏及彭父在内,几人又前往精神病院要求放人。很快,叶、彭两人的单位领导驾车前来,分别将其带回单位谈话,要其“顾全大局”“不再接受媒体采访”,并“保证人没事”。
“被下岗”
在当地,彭宝泉事件一度让当地知名论坛“十堰城事”变火。截至4月18日上午11时15分,其中“十堰警方就"送拍照男进精神病院"的说明”一帖,已有跟帖298个,共14736人次关注。
关于彭宝泉是否为精神病人一说也众说纷纭,其中不乏自称真正的知情人,也不排除相关利益团体的“马甲”和“枪手”。其中,有帖子说他“没神经与有神经一样的”,“说话很毒辣,有点甲亢症”,直指其用钢丝绳套过人的行为,以及此次上访维权中收人“交通费一万元”(与邓复华一起)的行为,质疑其“是维权还是为钱?”“是拍照被抓还是闹事被抓?”配以“究竟谁不希望十堰发展”等网文,非常主旋律。
与此同时,也有相当多的帖子为彭呼吁,认为造成其落到今天的地步,完全是相关部门打击报复的结果,认为公安机关办案及处置过程存在疑点,呼吁彭案能得到公正处理。
今年47岁的彭宝泉于1988年9月从部队转业到建行十堰市分行营业部工作。
2001年,是他人生的一个分水岭。之前工作一直顺风顺水,一度带过“长”字。而之后却开始走下坡路,竞聘上岗失利,客户资源被转移,矛盾在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的前提下,他几次与人发生肢体冲突,三次受到行政处罚,服过一年刑,最终被视作“另类”。
所有遭遇及经历,在他名为“我是一个兵”的博客里均有体现。此外,还有当地司法机关的相应判决书。
2001年,他获悉建行十堰分行五堰支行有人存在贪污腐败现象,于是向十堰市纪委举报。经纪委介入,该行原行长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但他认为,这个处理并不圆满,因为,他举报中的其他人包括宋某在内没有受到追究。
彭自述,自2003年起,他先后被剥夺客户资源、下岗、被打致残、家庭离散,而这些遭遇的起因,都是因为他的直接上司换成了他举报的宋某的丈夫胡某。
他自述,2005年底人事制度改革,他所在的单位共有3人下岗,一个是司机,一个是电工,另一个则是他。他认为完全是胡某打击报复的结果。为了重新上岗或讨回客户资源,彭数度找胡,以及向上级领导反映。在未有结果的情况下,发生到双方动粗的境地。在几次冲突中,双方互有伤情。2007年在被原营业部主任赵某打伤左眼后,获对方赔偿23万元。而2006年至2009年期间,彭则先后被行政拘留两次共30天,罚款两次共600元,并于2008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记者获取的资料显示,2007年1月始,彭即在建行办理了病休手续。
今年4月16日上午,本报记者前往建行十堰分行采访,欲求证彭的相关事实时,对方以上市公司有严格规定为由予以婉拒。而该行给市委宣传部提供的“彭宝泉情况介绍”也只简单罗列了彭于2005年落聘后至2009年服刑期满释放期间,如何与营业部主任发生冲突,如何被处罚、拘留直至判刑的基本过程。 (来源:湖南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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