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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实行注册农户制 举家外出农民不享补贴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4月21日02:17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昨日,在农村经济绿皮书发布会上,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李周批评中国农村土地的不平等交易损害农民利益,表示地方政府不宜成为土地用途变更的最大受益者。

  农用土地非农化“伤农”

  李周表示,人们非常关注一些地方政府动辄将以万亩计的土地转到非农村集体成员的手中产生的问题。然而,更加值得重视的是土地会因为将集体产权转为国有产权进而产生更大效用的制度安排。这个制度安排不改,同地不能同权、同价,剥夺农民土地利益的做法就难根除。

  他指出,在农用土地非农化的问题上,一是用行政办法为被征用的农地定价,用市场办法为非农用地定价,产生巨大的差价收入,二是追求税收最大化、把招商引资作为基本手段的地方政府和追求利润最大化且把占用农地作为基本手段的企业家结盟,致使土地非农化引发了很多冲突。

  建议保护农地立法

  李周建议用保护所有农地的立法替代保护基本农田的规定,“18亿亩耕地红线”主要与“基本农田保护”相关联,某些地方政府很容易在“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之间玩障眼法,给农地保护增添麻烦。

  此外,应实行独立于户籍管理的“注册农户”制度。中国的支农政策基本覆盖所有户籍农民,但现实中约有30%左右的户籍农民已经脱离了农业生产。举家外出的“农民”约占20%,他们不应享受国家财政支农补贴。“注册农户”的主要收入来自农业生产活动,且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至少有一个劳动力常年务农;必须是农村的常住居民,且在该项制度建立前就拥有农业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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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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