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安迪 本报高级记者伏桂明文并摄
4月20日,又逢交通抄报日。
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动55辆流动执法车、110名警力对市内五区及于洪、东陵等地的非机动车走快车道、逆行、抢行等交通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抄报。
当日9时,记者随市交警支队沈河大队一中队交警来到青年大街大西岗现场采访。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共有5人因违反交通法规被记者摄入镜头。
本报记者如实记录下了他们在接受处罚的瞬间表现出的不同反应——
反应1
完了完了,上报纸了!
9时55分,一名身穿草绿色衣服的男子骑着人力三轮车,在红灯时从大西路抢行驶入十一纬路。在他的车上,还载有一捆3米多长的钢筋。“知道非机动车不能上快车道吗?”民警问。“知道,知道,刚才有个车别了我一下,我才走到快车道上的。”该男子回答。面对记者的镜头,该男子沮丧地说:“完了,明天要上报纸了!”民警对其个人信息进行记录,并告知其将向其单位送达“蓝信封”。
反应2
都是哥们,你别拍我!
10时5分,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骑自行车由十一纬路逆行进入青年大街。
看到记者,他连忙用手把脸挡住,并朝记者说道:“咱都是哥们儿,求你别拍我!”民警要求他把车停到路边接受检查,该男子假意将自行车推到路边,但随后趁着民警和协勤员不注意,飞身跨上自行车,一溜烟儿朝青年大街方向逃去,一下子就没了踪影。
反应3
愿意协勤,受受教育!
9时15分,值勤民警发现,一名50多岁的男子骑着一辆人力三轮车从大西路进入十一纬路后,直接驶入快车道。记者看到,在骑车男子身穿的蓝色工作服后面写有“大清宝泉”字样。车上还装着许多水桶。
“你是哪个单位的?”民警问。“我就是一个送水的,没单位。”该男子先是闪烁其词,但当民警念出他身上写着的“大清宝泉”的名字时,该男子终于承认他是“大清宝泉”公司北站送水站的员工。民警当场在蓝色抄报信上记下了他的名字和单位,并通知他将会把该抄报信送达他的单位。经过民警的教育,该男子主动说:“那我愿意协勤,受受教育!”民警便交给他一顶协勤员专用的白色帽子和一个橘红色指挥棒。
接下来的10分钟里,该男子就站在路口,督促自行车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反应4
下次注意,不再违章!
9时35分,民警看到在十一纬路上一名身穿咖啡色上衣的男子,骑着一台电动车正欲从快车道上逆行进入青年大街,遂招手将其拦下。该男子主动出示了身份证等证件,并连连认错:“下次注意,以后一定不再违章了!”
民警记下其证件信息,表示将向其单位送达“蓝信封”。
反应5
都不容易,别罚我了!
10时15分,一名头戴红帽子的女子骑着一辆装满货物的三轮车,从十一纬路逆行向青年大街驶来。交警立即上前将她拦下来,“你拉这么多东西,上快车道,还走反道,多危险啊!”面对民警,她立刻露出一副可怜的表情:“大家都不容易,别罚我了!”民警对其出示的身份证件作了记录,通知她,将向其单位抄送。
记者手记
人人都怕被抄报
“今天的效果不错,大家都怕被抄报了。”市交警支队沈河大队的郑警官说,“说明人人都知道市里正在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了。像以前,在这样一个执法点,我们想抄报几十个也能有。但现在,一个半小时我们只抄报了5个人。”
近一段时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效果比较明显,但还是有个别行人和非机动车法律意识比较淡漠。上快车道、闯红灯、抢行的现象还时有出现。郑警官提醒,非机动车走上快车道将占用机动车道,自己的安全其实更没有保障,各行其道才是安全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