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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用他人账户非法买卖大蒜 4天内获利17万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2010年04月22日08:12

  本报济宁4月21日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郭太然 李学宝)金乡一男子韩某为还债,竟盗窃邻居在某大蒜交易平台的账户及密码,非法买卖大蒜,“赚”了人家17万余元。犯罪嫌疑人韩某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金乡县鱼山派出所民警介绍,3月8日中午,鱼山镇崔口村村民韩某某报案称,自己在一电子交易市场账户内的17万余元的资金不见了。通过查询账户发现,韩某某的账户在3月5日下午开市期间有交易记录,且交易结果使韩某某赔了17万余元,但韩某某本人并没有交易。

  民警调查获悉,3月5日下午,与韩某某进行交易的账户,登记姓名为金乡县的张某,民警传唤张某,发现这个张某的身份证是伪造的。

  民警在网监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终于根据电脑IP地址,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鱼山镇崔口村韩某。

  经审讯,韩某在电子交易市场上做期货赔了钱,而自己银行贷款就要到期了,无力偿还。先前,韩某经常帮邻居韩某某在该电子交易市场上操作期货,发现韩某某的账户上有资金,韩某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据韩某供述,他记住了韩某某的账号和密码,并办了一张“张某”的假身份证,用这张假身份证在电子交易公司开户,再通过该账户和韩某某进行交易,然后把钱取出来,在4天的时间内非法获利17万元。

  目前,韩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金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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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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