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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之争:中国企业“走出去”主战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26日16:57
  “知识产权领域已经成为国际商业竞争的主战场之一,中国企业在金融危机中想要跨国抄底,还必须想好买什么、怎么买的问题”,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管理合伙人林艺思这样告诉记者。在近日举行的“第五届企业知识产权峰会”上,中国企业在海外拓展业务时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争夺成为与会企业、学者关注的话题,如何在美国、欧盟不同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下完成最有利的并购和经营,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能否加速“走出去”的关键一环。

  知识产权成企业根本战略

  “如果我们想在一些新的国家拓展业务,首先会准备好知识产权策略包,根据该地区的法律,研发、市场和法律人员三方合作打包原有的专利资源,以应对竞争对手可能提出的诉讼,而全球所有代表处的工作人员都会向总部定期反馈当地的专利申请情况,以便总部及时更改知识产权策略”,中兴通讯法务部知识产权总监柯晓鹏告诉记者。

  类似中兴、华为等这样大部分营业收入和主要客户都在国外的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他们的根本战略。在企业高管制定出知识产权战略后,任何一个市场的开拓、新产品的推出和规划初期,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就直接介入,制定相应的专利布局和策略。

  柯晓鹏介绍,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现在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合作时,对方也会提出非常苛刻的知识产权担保体系,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知识产权资源的不断累积,已经成为商业竞争的有力武器。

  不仅如此,金融危机中中国企业率先复苏,不少企业开始着手抄底金融危机,布局全球市场。北汽集团董事长徐和谊在这个问题上态度非常鲜明:“国际并购,对中国企业来说,并购什么?我的观点是:非知识产权不买。”他曾表示,对于中国汽车厂商而言,最缺少的就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种技术和专利,特别是发动机技术。

  目前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方式大致分成三种模式,一种是资产、资金、资源层面的并购,第二种是知识产权层面的并购,第三种是市场、效益层面的并购。在徐和谊看来,没有知识产权的海外并购就是失败的并购。

  我国企业常陷入“专利陷阱”

  知识产权领域的争夺,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布局全球、商业竞争的主战场之一。飞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维国介绍,随着中国企业和产品在国外的声名鹊起,关注度越来越高,美国针对中方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但很多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这一领域的重要性。

  “我接触到的大部分案例中,都是中国企业一开始没有做好预防措施,才会被外方抓住机会。”陈维国说。大部分中国企业往往都是产品已经面市,不仅自己的专利没有申请,也没有调查过竞争对手的专利现状。

  企业进行跨国并购时必须要进行的尽职调查中,知识产权状况的调查是其中重要的一块。林艺思介绍,这包括对被并购公司产品知识产权的权属问题,专利和商标是否取得授权等的调查,有无许可、许可的有效、是否存在侵权诉讼等都是调查的内容,一般委托第三方完成。而中国企业在进行并购前,往往只看到资产层面具体的财务指标,而忽略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很多企业由于费用问题都直接省去了这项调查,这就容易陷入竞争对手设计的“专利陷阱”中。

  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获得和维持需要支出大量的费用,虽然这些支出与投入一个新厂房、新产品的钱相比微不足道,但没有有形资产上的收益,观念和意识的偏差使得企业不愿意再花钱支撑这样的项目。而事实上,在美国排名前五百强企业的资产结构中,80%左右都是无形资产,对于某些高科技、非制造型企业,甚至这一资产的比例更高。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的统计,全美的知识产权价值5万亿美元。

  知识产权不再只是“防御型工具”

  林艺思提醒到,企业在海外开展经营业务前,必须主动调查这个产业领域内有哪些重要专利,可能对自己完成并购后的市场开拓造成影响,特别是当一个公司进入新的专业领域,更要了解竞争对手可能设置的“专利陷阱”。

  林艺思说,这些陷阱可以通过详细的调查,由律师“规避设计”的方案,绕开相关专利;或在大规模投资进入市场之前,与相关专利权人谈判,获得许可;或在设计新的产品前,考虑国外审批专利的审查期,提前做好专利储备。在海外进行并购前同样必须对公司的知识产权权属问题进行详尽的调查,以有效避免诉讼。

  同时,不同行业的公司在考虑知识产权收购时也应有不同方向。在电子信息产业,由于产品更新换代快,所以并购中要把握时机,尽快拿到专利产品;对于医药、汽车等行业而言,收购时知识产权是最重要的部分,因此需要非常谨慎,多方位考察技术的权属和许可。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传统而言知识产权只是保护公司研发成果的防御型工具,而事实上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它可以通过组合策略实现利益最大化,除了可以以无形资产入股建立合资公司外,还可以通过专利许可、出售、抵消产品的采购成本等方式,将知识产权“货币化”。(周琳)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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