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餐饮业协会公布修改文本 “谢绝自带酒水”条款被删除
连日来,武汉《“谢绝自带酒水”写入餐饮行规》的相关报道引起全国关注。昨日,紧急修改后的《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试行)》出台,引起轩然大波的“谢绝自带酒水”条款被删除。
修改后的《规范》同样分7章,但删减了2个条款,共有37条。
引人关注的是,此前《规范》中第17条“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餐饮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条款被删除;“有权对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收取相应的服务费”条款,修改为“对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的,提倡免收服务费”。
此前饱受诟病的“2倍赔偿”条款也被细分:一般性服务质量问题,可给予2倍赔偿;有欺诈行为的,除赔偿损失外,还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增加赔偿;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损失损害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据悉,《规范》仍将在5月1日起试行。 《长江日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