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宁晚报
本报讯(记者梁静通讯员晨希)看见他人喝醉酒摔伤,杨家权做了一次“活雷锋”,将伤者送至卫生院治疗。但他看到伤者的财物后起了贪念,趁人酒醉之际顺手牵羊。4月29日,宾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杨家权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9月30日深夜2时许,杨家权在宾阳县思陇镇太守街上闲逛,看到李某和吴某骑摩托车经过太守卫生院附近摔倒受伤,他随即帮忙到太守卫生院叫门并送去治疗。
在卫生院,当医生要求交纳押金时,杨家权见李某和吴某都还酒醉不醒,便从李某的裤袋里摸出一个钱包,从钱包里取出100元钱交押金。与此同时,杨家权看到钱包里还有一沓钱,遂起贪念。他趁人不注意之时,将李某的1000元及身份证等物放入自己裤袋,并逃离了现场。
去年11月6日,杨家权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他主动交代了自己盗窃的事实。日前,宾阳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4月2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杨家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