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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探索“阳光审判” 破除司法神秘面纱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5月01日22:36
  “黑老大”刘涌是否判“死”的反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岐因贪落马、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未获通过……昔日的辽宁法院由于这些阴霾的存在,形象受损,成为压在辽宁省高院新一任党组心底的一块石头。

  让辽宁法院人欣慰的是,在2010年初召开的辽宁省两会上,辽宁高院的工作报告以94.3%的高赞成率通过表决。此前的2009年辽宁省两会,辽宁高院工作报告的赞成率高达95.24%。这两个数字创了辽宁法院之最,在全国也属罕见。

  短短几年,辽宁的法院形象缘何发生如此大的转变?半月谈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了其中的玄机。那就是:正义,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探索“阳光审判”,破除司法的神秘面纱,让辽宁法院实现了“凤凰涅槃”。

  庭审网络直播打破“封闭”坚冰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是防止司法腐败的有效武器,是历练法官队伍的极佳方式,是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的一剂良药。”辽宁高院自2008年以来为改变形象、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形成了这样的共识。

  落实审判公开,信息化建设必然走上前台,其中,庭审网络直播唱主角。这是辽宁高院纷繁复杂工作中始终坚持的重点。

  为发挥示范作用,辽宁高院带头实施庭审网络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2009年7月30日就一起计算机域名侵权案件开展了首次互联网直播。半月谈记者当时注意到,整个法庭通过5个视频系统从不同角度展现在电脑屏幕上,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镜头追随着庭审程序不断转换。民事案件需要安装4个摄像头,而刑事案件需要安装5个摄像头。自动切换画面就是通过这些摄像头来实现的。省级法院庭审实现互联网直播,这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振华对半月谈记者表示,从2010年开始,辽宁省三级法院都要实现网上办案,一件案子从起诉,到下达判决书,整个流程都要通过网络来执行。“网上办案”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审判信息网上录入、审判流程网上管理、审判活动网上监督、审判质量网上考评机制。与此同时,一件案子从起诉到下达判决书,整个流程都要通过网络来执行。其间,网络会随机向法官分配案件。他说,“网上办案”的最大好处就是,把执法监督落实到执法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把事后监督变为实时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外界干扰,确保提高司法公信力。

  3月10日,辽宁省高院审理一起借款纠纷上诉案,辽阳籍的辽宁省人大代表胡奎点击辽宁高院网站庭审直播平台,在线观看了庭审的全过程。他说:“庭审网络直播不仅是一项节约成本、成效很高的便民工程,而且让审判不再像过去那样不可接近,审理过程向社会实时公开,拉近了人民法院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这是真正的阳光审判。”

  创造条件接受监督

  审判过程的实时公开,使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经受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大考量。尽管如此,辽宁高院党组却一致觉得“监督得还不够”,要不怕监督,敢于接受监督,甚至要主动创造条件欢迎监督,只有这样,司法公开的意义才能得到充分体现。

  网络民意沟通顺畅了,辽宁高院还在外部网站的庭审直播平台为网民提供了评论留言区域,开设了民意沟通信箱,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日由专职的舆情人员进行留言的汇总、筛选,把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及时提交给党组,转化为完善工作的动力。与此同时,全省法院的工作动态,也随时录入外网进行公开,便于网民的查阅、了解和监督。

  “从2008年开始,我们建立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全省中院院长联席会议制度,并不定期地选择典型案例和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辽宁省高院常务副院长丁仁恕对半月谈记者说,近两年来已经聘请了42名执法监督员对全省法院的执法行为、执法作风进行明察暗访,这其中23名是省人大代表,他们都对公正审判起到了明显的督促作用。

  去年4月,辽宁高院专门召开全省法院“认真接受媒体监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辽宁高院党组明确提出了在对待新闻媒体采访和监督工作中应当遵循的“三要三不要”原则。即:要热情接待,不要拒之门外;要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说明,不要信口开河;要认真接受舆论监督、改进工作,不要敷衍塞责、推诿拖拉、知错不改。“三要三不要”原则,充分体现了辽宁法院尊重媒体、接受监督、勇于担当的态度和决心,赢得了广泛认可。

  “阳光审判”的长效机制

  “司法公开的过程,是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过程,也是展示人民法院执法水平、公正司法的过程。这"脸"必须露得好、露得住,才有助于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辽宁高院坚持这样的治院理念。在推出“组合拳”确保司法公开的基础上,他们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障“阳光审判”的良性运行。

  司法公开有“序”。辽宁高院近年来相继制定出台《对公开审理案件进行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直播、转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对庭审网上直播和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要求,确保审判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在保障监督方面,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等7个文件,累计18章149条,从定向联络代表制度到向代表反馈批评意见及交办案件落实都有章可循;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便民20条》及实施细则中,对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听证公开、执行公开等都进行了详细规范,可操作性更强了。

  案件管理求“质”。案件质量的高低,关乎百姓利益,关乎公平正义。丁仁恕说,随着“阳光审判”步伐的加快,要确保不出现一起案件“带病”公开,为此,辽宁高院成立独立编制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审判流程、审判效能进行专题研究。

  “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4月13日,半月谈记者在辽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看到,原来昏暗、狭窄、封闭的立案大厅已被近600平方米的新大厅取代,当事人一走进大厅,立刻产生清新明亮、温暖如家的感觉。除了保留以往的立案工作区外,这里还专门增设了等候休息区、书写区、文印服务区,可免费复印、传真、打印诉讼材料。另外,还设置了IC卡电话、银行取款机、免费上网的网吧以及多种报刊,供当事人使用和阅读。

  沈阳市皇姑区退休职工李贵臣由于儿子李栋在5年前房屋遭强拆时,误伤执法工作人员而被判刑。李贵臣父子对这一判决不服,一直走申诉、信访的路子。4月9日,他对半月谈记者表示,儿子出狱都3年了,本来对讨回公道已经没有什么信心了,但去年以来发现辽宁高院通过“阳光审判”树立了很好的口碑,自己才有了信心去找他们申诉。李贵臣说,目前辽宁高院正式受理了对李栋案件的申诉请求,全家人对司法公正充满期待。(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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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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