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候的市民排成长队。
市民高举相关资料。
5月4日一大早,北京市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大批市民集中办理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手续。
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的,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收回。
此后,一些经适房购房人纷纷加紧办理完全产权,并办理经适房转商品房的手续。
新华社发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