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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医院劫持8名人质被判死刑 当庭磕头谢罪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5月07日08:14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福建医大附一医院8名人质被劫持案件,经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5日在福州市中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合并判处被告人曾建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当庭认罪

  被告人曾建峰昨天在法庭上面色凝重,话语不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在宣判前,他做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主动要求向被害人家属致歉。法庭准许了他的请求。曾建峰随即转身跪地,向被害人家属磕了3个响头请求原谅,并表示后悔,愿意接受法律最严厉的惩处。

  5日上午开庭审理过程历时3小时。部分人大代表和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媒体记者、其他群众等40多人旁听了庭审全程。

  持刀疯狂报复前妻和弟弟

  福州市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曾建峰长期无端怀疑妻子詹某某有外遇,并以此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詹某某因不堪忍受,于今年4月1日与曾建峰在顺昌县协议离婚。离婚后,詹某某暂住于弟弟詹某林位于仓山区的家中。曾建峰离婚后仍然心怀不满,来福州反复纠缠詹某某。

  4月5日5时50分左右,曾建峰怀揣匕首再次窜至詹某林家中,与詹某某姐弟发生争执。在遭到詹某林斥责后,曾建峰顿生歹念,欲行凶报复。6时46分左右,曾建峰趁詹某某下楼倒垃圾之机,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俯身穿袜子准备出门的詹某林背部猛刺。当詹某林意图反抗逃生时,曾建峰继续持刀朝其颈部、胸部及腹部等处猛刺,共捅刺20刀,直至其倒地身亡。

  听到弟弟詹某林呼救声赶回的詹某某一打开电梯门,曾建峰立即手持匕首冲入电梯内,朝詹某某的左上腹部、左肩背部猛捅两刀,欲阻止詹某某求救,并将她拖回房内继续纠缠。后詹某某为躲避加害,趁曾建峰不备,从房间窗台跳下摔在楼下草坪上(经鉴定,损伤程度属重伤,七级伤残)。曾建峰随即追至楼下,欲将詹某某拉离现场。詹某林所在小区的保安高某闻讯赶来阻止。曾建峰趁其不备,持刀朝高某的背部捅刺一刀,致其轻微伤后逃出小区,并乘坐出租车逃窜。

  逃跑途中抢走摩托车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曾建峰乘车逃至仓山区闽江新苑附近后下车,持刀威胁停在路边的“摩的”司机刘某某,抢走其两轮摩托车一部,并驾驶该摩托车继续逃窜。因对路况不熟悉且摩托车没油,曾建峰又丢弃摩托车,并一路换乘交通工具逃窜至闽侯县内。

  跑到医院劫持8名人质

  当日上午9时许,曾建峰乘车从闽侯县返回福州市区,窜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持刀冲入一病房,劫持8名人质,要挟警方为他调查所谓的婚姻第三者的信息。12时许,公安人员破门入室,成功解救被劫持的人质,并当场抓获曾建峰。

  法院认为被告人应判死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建峰为泄私愤,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被害人詹某林死亡;又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并在逃窜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车辆作为逃跑工具;之后绑架多名人质要挟警方,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绑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曾建峰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曾建峰故意杀人手段特别凶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结果。(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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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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