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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富士康被曝童工猝死 公司通知官方控制媒体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5月21日11:16

  王凌艳猝死时还属童工

  王凌艳出事的那天晚上,把她拉扯大的奶奶做了一个怪梦:梦里看到一车的人哭哭啼啼。第二天醒来,奶奶去找住在同村的弟媳解梦。但刚坐下来,电话就追过来说:盼盼出事了。

  盼盼是王凌艳的小名。盼盼离家去廊坊富士康求职;2月23日早晨7点16分,同宿舍工友发现王凌艳没有起床。叫来医生后发现,王凌艳口角有白沫,已没了心跳;7点35分,廊坊市人民医院确认王凌艳死亡。

  在廊坊市人民医院开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上,王凌艳就被定性为心脏猝死。

  “孩子身体一直没什么毛病。连感冒都很少。”王建坡的妻子对最终的说法很不满意,“平时都好好的。怎么到了他那公司第一天,孩子就没了。”

  “孩子之前跟家里联系过吗?”

  “打过两次电话。打电话时很高兴,说体检通过了,合同也签了。”

  “第二个电话呢?”

  “再打电话就变得有些急躁。说感觉很腻歪,同宿舍的人说话口音都很重,没法交流。后来我劝她说上了班就没事了,她有些生气地说‘听不懂我的意思就算了’,后来挂断电话。”

  这成了王凌艳跟父母说的最后一句话。这句“听不懂我的意思就算了”究竟是什么含义,也成了王建坡和他的妻子几个月来解不开的心结。

  王凌艳的死亡医学证明显示,王凌艳还只是一个孩子。在“实足年龄”栏,清楚地写着:16岁。而身份证号显示,王凌艳生于1994年4月3日。

  为加入富士康,王凌艳借用了22岁的王凌风的身份证。事发后,富士康方面告诉王建坡,满17岁就可以加入富士康。“但是,因为身份证问题,原本说赔偿11万6,最后只赔偿了11万,”王凌艳的伯父王建国说。

  “当时有没有调查死因?”

  “心都乱了,没想那么多。”表情憨厚的王建坡略带尴尬地说,“而且是个女孩,不方便检查身体。”

  “没有解剖?”

  “没有。孩子还未成年,(按风俗说)解剖不好。”

  “怎么确定的赔偿?”

  “赔偿5年的工资,差不多11万多。”

  “你们有没有提别的条件?”

  “提了,让多赔偿点,但公司没答应。”

   很有“诚意”的“捐赠”

  几无再去廊坊可能的荣凡英和王建坡,都在廊坊办了一张银行卡。办卡的目的是“接收富士康的赔偿金”,但在富士康与他们签订的协议书上,并没有出现“赔偿金”字样。

  在两张协议书的第三条写着:“乙方(即富士康)秉承爱心原则,人道救助,特向甲方一次性捐赠人民币(……)元”。但直到记者看到协议书,王建坡依然没有意识到领取的是“捐赠金”,而非“赔偿金”。

  “他给了我们这份协议书,说可以赔偿11万。”

  “当时说的是赔偿?”

  “记不清了,孩子走了,当时心里都乱了。”

  被“捐赠”的不只王建坡。村民公认的老实人荣凡英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拿到的是什么钱。“一直都是外甥在帮我处理,赔偿金也是他帮我查收”,荣凡英说。

  跟荣凡英不同,在县政法委工作的外甥清楚协议书的细节,并向记者特别强调这是“赠与”不是“赔偿”,并表示“富士康领导很开明,表现得很有诚意”,希望“不要报道,以免造成不利影响。”

  不过,“诚意”显然没有体现在付款速度上。现在距离签订协议书已经四个月,荣凡英还没有拿到全部的“赔偿金”。而按照协议书第四条约定:双方签定协议一个月内,乙方要将十五万元款项汇款到甲方指定邮政储蓄账户……

  晚签一个多月协议的王建坡则已收到全款。

  对比两份协议书可以发现,双方对付款日期的限定并不一样。荣凡英拿到的协议书上,限定一个月内付款,而王建坡的协议书则限定自签订协议日即付款。

  尽管付款时间出现区别,但协议书的第六条则基本一致:在乙方(廊坊富士康)支付完上述款项后,双方就王凌艳死亡(荣波身亡)处理事宜终结。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富士康要求支付任何费用。双方法律关系终结,后续任何状况与乙方无关。

  “他们说了,剩下的钱这几天就给,这几天就给。”荣凡英不住地点头,就像是在给自己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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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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