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牛肉拉面”不再想用就用
已通过国家商标局注册申请 经营者达到制作经营等标准经授权后可无偿使用
本报讯(记者崔雪茜)5月26日,记者从兰州市商业联合会了解到,日前国家商标局已通过了“兰州牛肉拉面”的注册申请,在10年的注册商标使用期限里,只要达到制作、经营等标准和要求,牛肉拉面经营者经授权后就可无偿使用该注册商标。
由一轮红日与绿色牛头剪影,以及“兰州牛肉拉面”字样组成的兰州牛肉面商标,早在2007年召开的兰州市首届牛肉拉面节上就已确定。来自成都的设计师于凌对商标寓意的解释是:红日代表着兰州牛肉拉面行业红红火火;绿色剪影寓意绿色食品,看起来既像牛头,又像拉面师在展示兰州拉面的神奇功夫。
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所属的中国商标网,记者看到“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注册的申请记录共有9条。其中最早的注册申请始于2005年5月25日,紧接着是2006年5月22日,此后的7次均在2007年9月21日,只不过7次的申请是按照不同的商品/服务列表提出,并最终注册申请成功,商标使用期限为2010年3月28日至2020年3月28日。兰州市商业联合会相关负责人称,之所以注册申请如此“曲折”,是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商标中不能含有县级以上地名,但鉴于兰州牛肉拉面的地域特点,如果不出现地名,将失去其商标注册意义。最后经过多次与国家商标局的协调说明,才得以注册成功。今后,牛肉拉面经营者只要达到制作、经营等标准和要求,经授权后便可无偿使用该注册商标。
据了解,目前兰州市牛肉拉面经营馆(店)已超过1000家,经营品种也日益丰富,呈现出本土特色与现代消费需求相结合的新趋势。为了培育和保护好牛肉面这一兰州独有的品牌和名片,兰州市商务局已着手制订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企业实施”为原则的牛肉面发展新模式。根据初步规划,未来3至5年里,兰州将建立起集科研开发、技术培训、生产加工、物流配送、连锁经营为一体的覆盖全国的牛肉拉面产业体系,发展加工、配送、销售、标识、管理、服务等“六统一”的连锁经营店。同时还要打造一批上规模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旗舰店、全国的加工配送中心、专业技能培训中心等一系列关联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