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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副教授起诉阎崇年 索要“挑错费”62万元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5月27日07:43

  “挑出一个错,奖金一千元”———为了迫使公众人物阎崇年的这句承诺得以兑现,一位无名学者———山西大学副教授白平将阎崇年告上了法庭,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挑出的620处错误应得奖金62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获悉,此案将于6月2日在北京开庭审理,但阎崇年至今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今天上午10时许,山西大学校园内,副教授白平以此事件为由头给该校新闻专业的学生上了一堂活生生的“采访课”。闻讯而来的记者们也随堂旁听,并现场提问。

  白平何许人

  阎崇年,因在《百家讲坛》主讲而家喻户晓;白平,何许人也?大多数人并不知晓。

  履历显示,白平,男,1953年生人,山西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古代汉语、汉语史、训诂学、校勘学、《春秋左传》学、山西方言的教学与研究,兼任山西大学文学院汉语言系副主任,山西省语言学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有《古代汉语注释商榷》、《趣味古文观止》、《汉语史研究新论》等。曾主持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项目《春秋左传集注》及山西省教委项目《古代汉语教学资源库》,参编各类教材、词典等14部,发表专业论文30余篇。其主讲的古代汉语课程为山西大学优秀课程,并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

  “悬赏门”起始

  2009年6月,阎崇年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一书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当年9月12日《北京晨报》第7版载文《阎崇年新书求错,一字千元》;今年3月1日《北京日报》第15版载文《京城学界正气———赞阎崇年先生的勇敢之举》。白平认为,从这些文章可以看出,阎崇年是在就其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一书发布悬赏广告,“挑出一处错,奖金一千元”。

  对此“悬赏豪言”,白平称,“我起先只是抱着好奇和凑趣的心态买了一本阎的《康熙顺天府志》来看,不料这一随意的翻阅却发现该书谬误百出”。

  接着,白平通过朋友找到阎崇年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一位女士要求他把挑出的错误传至某邮箱。白便按要求将其最初挑出的20多处“毛病”发至该邮箱,并明确说明收件后回复。不料邮件发出后,对方没有任何回复。白再次电话询问,对方在听到白平的名字后便挂断了电话。此后白平多次拨打该号码,得到的回应均是“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白再次将包含该书200多处谬误的邮件发至该邮箱,依然未得到对方的任何回应。

  对方的“傲慢”让白平觉得自己是被“涮”了。他与法学院一位同事闲聊时谈到此事,那位同事鼓励白平去法院起诉阎崇年,称其行为已属“广告欺骗”。白平随即将这些事情公诸于自己的博客之中,引来网民高度关注。其中,有一位热心的北京律师,就是现任白平“悬赏门”案件的代理律师王德怡。

  白平身陷褒贬漩涡

  事件发生后,白平面临诸多或褒或贬的争议。有人称他是为了出名;有人说他是“吃饱了撑的”;还有人说他贪财,“想要奖金,想钱想疯了”。白平对此回应说:“名人出名是为利,作家出名为卖书,我出名图什么?出名带来的,我已经看到了,每天的答记者问,陌生人不断的学术咨询……我给自己带来了一堆的麻烦,真要出名,图什么?”

  谈起“悬赏门”系炒作,白平称,“是谁在炒作?我写的书都是学术的,不是小说,不是艳史,是需要自己花钱才能出书的,所以我不为卖书出名,其实谁也不想让媒体参与进来的”。

  对于贪恋“奖金”的说法,白平更是在“课堂上”公开表示,若将来胜诉得到奖金,除去律师的诉讼费,其余的都将用于他的学术科研项目,补偿那些默默做研究的学生们。白平说,自己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文人该做的,行使了一个公民正当的获得正确知识的权利。《康熙顺天府志》作为一本在中华书局校对13次、阎崇年本人又请专家校对两次的书,仍然有如此多的错误,实在是让人不能容忍。

  据说,现已有某单位领导规劝白平撤诉,被白回绝。

  今天,有人现场问,“假设中华书局同意给你出书,条件是撤诉,你会否撤诉?”白平这样回答:“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无非对我个人评教授什么的最有利,但是有些事就是不能做。”

  白平的诉讼姿态

  白平认为,阎崇年在宣布“挑出一个错,奖金一千元”的时候,其实已经给了愿意挑错的人一个承诺,并且在宣布这一诺言的时候也藉此获得了消费者的信任,所以这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行为。

  因此,白平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维护了公众获得正确知识的权利,不应受到质疑和责难。对于和解,白平和他的律师都认为他们始终是善意的,和解的大门随时向阎敞开。但条件有两个:一是阎要兑现当初的承诺;二是阎和出版单位要公开向读者和公众致歉。

  白平的律师王德怡今天下午接受记者电话采访。

  他说,阎崇年先生目前处理问题的态度是极不负责任的,其方式也是极不恰当的。公开的承诺必须履行,公众人物应当对其公开发表的言论和承诺负责,否则虚假宣传、沽名钓誉的不法商业行业将畅行无阻,整个社会毫无诚信可言,“我们希望阎崇年先生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来处理此次事件”。

  据王德怡透露,案由为“悬赏广告纠纷”的这起民事诉讼最近变更了请求。5月24日提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称:经调查核实,原告陆续发现阎崇年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中存在更多错误,故原告将原《民事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奖励人民币肆拾贰万圆整”,变更为“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奖励人民币陆拾贰万圆”。

   法制日报太原5月26日电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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