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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首案维持原判 龚刚模上诉被驳仍判无期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06月01日02:05

  重庆“打黑第一案”二审维持原判

  龚刚模上诉被驳仍判无期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5月31日对龚刚模等涉黑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龚刚模、樊奇杭、吴川江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其中判处2人死刑、6人死缓,同时对维持被告人樊奇杭、吴川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去年6月,重庆爱丁堡小区发生枪杀案,警方抓获相关涉案人员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此案被称为重庆“打黑第一案”。今年2月1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龚刚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龚刚模等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院二审审理确认,2006年以来,龚刚模与樊奇杭相识并结拜为兄弟后,龚刚模为樊奇杭提供经济资助,樊奇杭则先后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张孟军、吴川江等人,在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等地,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为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杀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开设赌场,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樊奇杭通过向组织成员每月发工资,出资为组织成员租房,提供毒品供组织成员吸食等方式笼络组织成员,并要求组织成员必须听话,必须有用于违法犯罪时联络的专用手机,定期更换电话号码等组织纪律加强对组织成员的领导和控制,并根据成员的各自特点进行分工。该组织通过发放高利贷、贩卖毒品、开设赌场及娱乐场所等手段聚敛巨额钱财,壮大组织经济实力,逐渐形成了以龚刚模、樊奇杭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孟军、吴川江、李仕军、张茂才为骨干成员,以付仕培、杨波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华社)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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