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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提高律所资产控制律师规模 被指管制思维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0年06月01日03:58

  控制律师规模是管制思维

  杨之浩

  有报道,北京市将提高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资产数额,以控制律师规模。在5月26日举办的京津沪渝粤司法行政工作年会上,北京市司法局表示,将强化律师日常管理,同时对远郊区县律所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此次北京拟控制律师规模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适当提高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资产数额。二是在律师行业推行劳动合同制,开展参加社会保险检查。不过,更为厉害的措施早在今年1月就实行了,那就是要求欲在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从事实习律师的,需向律协提供人事档案存放于北京市所属人才机构的证明。而北京市所属的人才机构只接受北京户籍人员人事档案的存放,意味着外地户籍人员将无法在京实习。

  需要指出的是,不接纳外地人到北京从事实习律师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律师法》明文规定“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只要持有法律资格A证者,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以自由申请律师执业。而北京市增加的存档限制,实际上是超出律师法对律师执业许可进行规定,这种要求律师实习必须在北京人才机构的证明的规定显然是违法的。

  上述对律师限制的措施,与律师这个自由职业的精神完全相违背。律师靠自己提供的服务养活自己,这种自由职业也为我们的社会增添了活力。因为有了不受地域限制、不依赖体制生活的自由,他们可以发人所不敢发出的声音,可以做一个守法但对政府的违法行为“不服从”的公民,从而推动我们社会进步。

  再说了,所谓的律师规模,根本就不是司法行政部门操心的事情。律师是自由职业,律师不需要国家的一分钱,反而每年要掏不少钱给司法局和律协。所谓的律师规模的问题,也是一个市场能自行调节的问题,北京律师多,就是因为北京集中了大量政治、经济、法律资源,各路律师能在这里施展手脚,找到位置。如果有一天,北京市场无法容纳这么多律师,北京律师规模自然会降下来。

  真正要防范律师违法乱纪,并不是靠控制规模能实现,而是要做更加细致的工作,加强日常的监督和强化律师的自律。而通过行政权力来控制律师规模的举措,仍然是视律师为下属,仍然没有从“管制”的思维进化到服务的观念。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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