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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楼市新政满月盘点:北京政策力度最大

来源:北京日报
2010年06月01日04:32
  本报讯(记者刘宇鑫)“国务院同意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上海房产税征收方案已报中央”,这两条重量级消息在昨天不约而同地见诸报端,联手将迟迟不见调控细则的上海楼市和房产税联系在了一起。覆盖全国的房产网站安居客昨天发布最新统计,5月份上海二手房挂牌均价环比4月份再涨0.77%。业内人士认为,相比常规的贷款、税收手段调控楼市,上海当前控制房价,惟有出台房产税。

  近一个月陆续出台的10多部各地楼市调控细则尽显各地特色。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一条”)下发后,4月30日,北京出台了“京十二条”,除落实国务院的相关政策外,北京市表示将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定新购房套数。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为了遏制投机性购房造成房价过快上涨,北京采取行政手段进行需求管理。这种‘铁腕儿’对投资客的抑制效果超过以往的货币、财政政策。”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说。

  继北京之后,包括重庆、深圳、广州在内的国内重点城市相继出台地方楼市调控细则。深圳5月6日发布的细则并不像市场预计的那样提出限购政策,政策力度要缓和一些。“深十三条”涉及的包括严格执行国务院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5月21日出台的广州楼市调控细则中,对于购买第三套房并未做出明确限制,也未做出对非广州户籍人口购房的限制。同日,重庆公布了楼市调控细则,鼓励首次购房,强调差别化引导,意在楼市平稳健康,严厉程度低于先前预期。

  相比之下,海南4月26日发布的楼市新政更具针对性,矛头直指被“国际旅游岛”吸引来的炒房客: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制,使房产统计数据更加真实,更为开发商捂盘增加难度。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及合同注销备案制度,要求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后,10天后内办理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信息的透明能够有效防止投资客“炒楼花”。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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