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坠河溺死妻子一家 司机被判5年
昨日,绵阳市三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轿车坠河致妻子、岳父、岳母三人溺水死亡的案件,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曹某现年24岁,德阳市旌阳区孝感镇人。2009年10月11日下午,被告人曹某驾驶车牌号为川FC9830的吉利牌轿车,搭乘妻子高*琼、岳父高某、岳母周某从平武方向往三台县城方向行驶。当晚22时许,当该车行至省道205线337KM+920M处,车辆坠入涪江河内,造成曹某受伤,乘车人高*琼、高某、周某溺水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曹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并造成其妻子和岳父岳母身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田明霞 杜伟 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