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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行陷圈套门 被指“巧设局”将风险转嫁企业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2010年06月08日00:26

  “馅饼”如何演变为“陷阱”

  从2005年4月份起,浙江永富正式参与“封闭式运作”。截止到2008年7月“出事”,浙江永富三年多时间内,共参与了杭州广发行的三组“封闭式运作供应链”,一组赚了,两组赔了。

  “参与的第一组运作项目,公司确实获得了收益。”闻连华坦承,2005年4月,浙江永富以每个月500万元,6个月为一个周期向杭州广发行进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给终端企业A,共封闭运行了3年。浙江永富获取毛利近300万元,净利润也近180万元。

  那么,浙江永富是如何通过封闭式运作来实现其5%左右的获利的呢?闻连华介绍说,银行首先安排浙江永富向B购买锌锭,随后又安排浙江永富向终端企业A(B企业旗下公司)销售锌锭。

  在闻连华提供的两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上,记者注意到,2005年4月18日,浙江永富以13100元/吨向B购买锌锭,第二天即4月19日,浙江永富以13977.7元/吨向终端A销售锌锭,一买一卖,浙江永富每吨净赚差价877.7元,利润率达6.7%。

  在第一组项目运作的后期,即2007年的8月份,杭州广发行又介绍浙江永富启动了杭州某橡胶制品公司(下称“橡胶公司”)为“终端”的项目,重新授信浙江永富额度为1600万元,从2008年2月末开始运作。

  “当初银行向我引荐该橡胶公司,并提出要把该公司引进到封闭运作中来的时候,经接触,我感觉不妥,便提出异议。” 闻连华对《中国经济周刊》说,“但银行解释说,该橡胶公司在当地一知名企业里持有股份,并有土地抵押和政府的拆迁补偿,资金是有安全保障的,根本不用担心还不上钱。”

  运作了一单后,闻连华说他发现橡胶公司“不靠谱”,便再次向杭州广发行提出异议,表示要求退出和停止与该单位封闭运行的意愿,但杭州广发行没有采纳他的意见。

  与该橡胶公司的这一“封闭式运作”项目最终失败,原因是:终端企业、也就是银行资金的真正使用者橡胶公司,未能及时实现资金回笼,导致链条上的下一环节不能按时向银行承兑到期的商业汇票,从而最终导致银行不能收回最初贴现的资金。于是,杭州广发行在2009年5月6日,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浙江永富及其7个担保方(包括3个公司、4个自然人)偿还欠款本息合计人民币608.16万元。

  浙江永富参与的杭州广发行的第三个“封闭式运作”项目,是在第二个项目启动之后两个月,即2008年4月份。据介绍,这次杭州广发行介绍给浙江永富的贸易链终端企业为浙江贝斯特,给浙江永富的授信为1600万元。

  闻连华说,浙江贝斯特生产汽车轮毂,出口美国。在运作之前,杭州广发行相关负责人带闻连华等人考察了位于浙江嵊州市的浙江贝斯特。从表面上看,该厂规模确实不小,老板介绍说,生产形势非常好,出口任务忙,正在大规模的扩建,希望得到广发杭州分行的流动资金支持。

  “随后银行通知,安排我们从2008年4月份起以每个月400万元的规模、4个月为一个周期,启动了浙江贝斯特项目的封闭式运作。”闻连华说。

  但不幸的是,浙江永富参与的这第三个运作项目,也失败了。而杭州广发行也采取了同样的处理方式:将浙江永富及其担保方一起告上法庭,偿还本息合计1637.256万元。

  两个失败的“封闭式运作”项目,让浙江永富成了欠款大户——欠杭州广发行共计2245.42万元的银行贷款本息,并被法院判令欠钱还债。后又因未执行判决,今年4月6日,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了闻连华夫妇及公司的账户。

  “供应链”上的贝斯特

  也许很多人会有疑问:杭州广发行为何要设计如此复杂、繁琐,且召集如此多参与者的“封闭式运作”的“供应链”?银行费尽心思设计出如此专业复杂的供应链,对银行自己有何好处?

  一位业内分析人士对记者解释说,他认为,首先,可以排除银行的主观恶意,即银行并非从一开始就是想设套陷害企业;其次,在供应链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银行增加了贷款业务,其他各参与方也各取所得、实现共赢;但是,当供应链上的终端企业,即真正的资金使用企业出现资金不能按时回笼,导致“供应链”断裂时,银行便成了“供应链”上唯一的受保护者——融出的资金由链条上的所有其他参与者,共同承担偿还银行资金的责任,银行从而避免了不良贷款风险。

  “我认为,供应链并非是银行的恶意预谋,只是银行为防范或转移不良贷款的精明之举。”此分析人士剖析说,“暂不论银行的这一设计和操作是否有违法违规之嫌,但作为金融服务机构,为规避自身风险是否就可以损人利己?这样做是否道德还值得商榷。”

  记者在对浙江贝斯特进行深入采访后的发现,似乎也从某种程度上证明了银行既要发放贷款、又惧怕不良贷款的矛盾,以及因此而费尽心思、想方设法,甚至不惜冒道德风险来规避贷款风险的“良苦用心”。

  4月23日,记者来到位于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的浙江贝斯特。大门紧闭、一个看门人、一条狗,偌大的厂区在阴暗的天空下显得冷冷清清,“半截子”厂房格外扎眼——这家企业早已停产并进入重整和解司法程序,现在已有企业开始介入对其重组。

  贝斯特重整重组的参与方之一——嵊州市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介绍说,“浙江贝斯特在2008年7月份就已全线停产了,印象中,贝斯特从来就没有辉煌过。”该负责人表示,浙江贝斯特的败局,并非是因为金融危机,而是因为企业内部管理非常混乱,就在浙江贝斯特面临困境时,法人代表蒋斐祥之子蒋珑携款1000万元逃往国外。

  记者在采访中,还意外发现了杭州广发行除了以“供应链”形式向贝斯特贷款融资外,还直接向浙江贝斯特提供了银行贷款,并同样因贝斯特不能还款而闹上法庭。此官司的判决书显示:从2008年3月5日起至2008年7月21日,杭州广发行先后分8次向浙江贝斯特提供贷款,截至2009年3月16日,浙江贝斯特欠杭州广发行借款本金共计3809万余元。

  也就是说,从2008年3月至2008年7月的5个月内,杭州广发行以直接贷款和“封闭式供应链”的间接形式,共向浙江贝斯特提供了5409.88万元的银行贷款和融资。

  这样一家“从来就没好过”的企业,杭州广发行为何如此大力提供金融支持?甚至在浙江贝斯特已停产的情况下仍通过“封闭式运作贸易链”为其融资?

  对于记者的提问和疑问,杭州广发行相关负责人没有给出正面回答,只是说“供应链”是为了帮助浙江贝斯特,只是“供应链”还没实现,企业就倒了。

  嵊州市法院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只有重组方能找到浙江贝斯特的主要负责人,“贝斯特对外欠款高达3亿多元”。

  还有多少“浙江永富”

  在记者即将结束采访时,另外一家参与杭州广发行“封闭式运行”的当事企业——杭州祥鑫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卫平主动联系和找到记者,向记者讲述了其企业参与杭州广发行 “供应链”封闭运作的经历,其经过和方式等都与闻连华的浙江永富如出一辙,并一再表示是银行一手操控了整个过程。

  “杭州广发行起诉浙江永富的案子,我们参加广发行其他封闭运作项目的企业都知道了。现在我所在项目的终端企业也出现了问题,银行起诉是迟早的。可是银行贴现给我的钱,银行已经都划走了,我现在无力偿还,要抓、要关只能听天由命了。”徐卫平似是对记者诉说,又像是喃喃自语,语气中充满无奈和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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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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