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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总署要求出版养生书需由专家首先通过审核

来源:北京晨报
2010年06月08日01:44
  晨报讯 (记者 赵阳)出版社必须具备卫生部门认可的资质,才能出版养生类图书;书稿内容须经专家审读合格后才能出版;不合格图书将由出版社召回或停售……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日前邀请11家在京的医药、科技、科普专业出版社负责人,召开养生保健类图书出版管理座谈会,做出上述表示。

  最早是请吃饭,后来是请出汗,现在都改送养生书了。养生话题的火爆直接带火了相关书籍,无论是各大书店的销售排行,还是各季节书市的畅销书种类,都少不了各种养生类书籍的身影,而且各种养生类图书不仅分成上、中、下出版,还有装帧十分精良的版本,成为礼品市场的最新主角。

  针对亟待规范的养生类图书市场,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总署将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养生保健类图书的出版。记者了解到,此前由于缺乏相应的审读标准,各出版社出版养生类图书的门槛并不高,主要是靠自家编辑的甄别和把关。据悉,今后, 新闻出版总署将同医药卫生部门合作,对养生保健类图书的出版资质提出管理办法,并共同研究制定养生保健类图书的学术质量和审读标准。

  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出版社必须有相应的编辑资质及严格的审读程序,书稿经有关专家审读合格后才能出版;总署将通过新近设立的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定期对养生保健类图书的内容和编校质量进行检测;不合格的养生图书,将由出版社召回,或者书店停售。此外,还将组织专家集中审读在售的养生保健类图书,对违反科学常识和危害百姓健康的养生保健类图书,将通过媒体曝光,要求相关出版单位切实承担责任,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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