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德将送20万给金巧巧
博文侵权输官司 本周五委托人把赔偿金送到法院
本报讯(记者付中)被金巧巧告赢后不履行判决义务,宋祖德遭到执行法官的电话“提醒”。记者昨天获悉,宋祖德表示将于本周五让人到朝阳法院缴纳20余万元的赔偿款。
此前,宋祖德、刘信达曾在个人博客中发表题为《中国首富黄光裕曾栽倒在金巧巧的石榴裙下!》及《金巧巧的另外一些破事!》的两篇侵权文章,被法院判令删除。
另外,宋祖德、刘信达还要各赔偿金巧巧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因宋祖德等未及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近日金巧巧向朝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6月4日,朝阳法院的执行法官直接电话联系到宋祖德本人。
宋祖德表示其现在外地,6月11日无法到庭谈话。
宋祖德称,他将在一周内在搜狐等几家网上的个人博客中刊登致歉书,并于本周五委托别人到法院缴纳20余万元赔偿款。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