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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规定居住不满1年者申请房贷须严格限制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0年06月10日01:36

  居广州深圳不满一年 申请房贷须严格限制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秋敏) 昨日,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上挂出《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国务院提出二套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五成等措施的基础上,省政府进一步提出,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要严格限制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严格限制发放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购买住房贷款。

  穗申请三套房贷将受限

  据悉,国务院于4月中旬发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实现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省政府在《通知》中强调,广东要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要严格限制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严格限制发放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购买住房贷款。

  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对金融机构认定第二套住房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政策。

  此前,广州市公布的楼市新政中只是列明要配合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建立协商联动机制,对于第三套房的信贷政策,执行决定权在金融监管部门和各商业银行,并无明确提出限制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而深圳则是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房以上住房贷款。

  广深今年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根据《通知》要求,广东将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

  国务院在发放通知时指出,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并切实予以落实。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要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

  省政府在此基础上提出,广东将增加居住用地和住房供应。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要切实增加今年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服务,加快审批速度。

  2.7万套廉租房今年建成

  《通知》明确,广东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抓紧组织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其中今年全省务必完成建设廉租住房2.73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61万套、林区改造0.85万户、垦区改造2.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2万户的任务。省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开发商捂盘惜售要曝光

  为加强本地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省政府提出,对今年内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房地产开发资质。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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