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1日电 陈水扁家族涉及四大案,台湾“高等法院”将于11日二审宣判,香港《大公报》11日刊文《零头赎扁成功否》说,陈水扁夫妇被判刑期会有四种可能:无罪释放;轻判;重判;维持一审判决。从案情发展看,无罪和轻判可能性较低。扁延押庭则会有两种结局:保释和延押。扁家已汇回一亿多元新台币,但是否能凭此“零头”就把扁赎回家,仍有待法庭斟酌。
文章摘编如下:
陈水扁家族四大弊案二审今天(11日)宣判,主要有两大焦点:扁、珍夫妇是否仍被重判和扁能否暂脱铁窗之苦。到目前为止,扁案的侦办及庭审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和颇有效率:陈水扁于二○○八年五月二十日下台后,因失去“元首豁免权”的保护伞,隔天即成为机要费案被告。随后扁家洗钱案、南港展馆案和龙潭购地案陆续曝光,同年十二月检方特侦组起诉陈水扁夫妇等十多人;十个月后,二○○九年九月扁案一审宣判,陈水扁和吴淑珍皆被判无期徒刑;又十个月后,今天台湾“高等法院”进行扁案二审裁决。若检辩双方不服,再提出上诉,按目前的审讯速度,三审可望在明年初结束。如此算来,扁案定谳也就是三年的时间,并非外界当初预料的“要拖个十年八载”。
陈水扁夫妇在二审中被判的刑期会有四种可能:一是无罪释放;二是轻判,刑期为十年左右;三是重判,监禁二三十年;四是维持一审判决,即无期徒刑。从案情的发展来看,“无罪”和“轻判”的可能性较低。
扁家四案的十八名被告中,一审时已有陈致中、黄睿靓、吴景茂、陈俊英、陈镇慧、郭铨庆、蔡铭杰、蔡铭哲、李界木等九人认罪,如今这些人在二审中也坦承罪名。尤其是两名关键证人──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和前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的供词对扁、珍极为不利:陈镇慧供认,扁家把部分机要费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吴淑珍还搜集别人的发票来申领机要费,且陈水扁亦知情;李界木则证实,吴淑珍介入龙潭购地案,并收受商家赠送的四亿元(新台币,下同)。由于罪证确凿,扁、珍要抵赖,谈何容易。
扁案一审时,由于法官采“数罪并罚”之原则,扁被控侵占公有财物、诈财、伪造文书、收贿和洗钱等五项罪名,合起来判决无期徒刑。在岛内,普通公务员贪了数百万元就可以被判二十年有期徒刑,所以,单就一项侵占公款罪,曾为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陈水扁及其妻涉贪金额高达八亿,就可被重判了,而且二人还涉及其它罪行。
届时“高等法院”宣布裁决结果后,紧接着召开陈水扁延押庭,将会有两种结局:保释和延押。目前不少人预料,扁在被关五百多天后,此次延押期满(23日)应可暂时出狱。这主要是因为审判长邓振球月前曾表示:若扁家不把“海外七亿”汇回来,扁保释的机会就很低。这三个星期来,扁家已汇回一亿多元,但是否能凭此“零头”就把扁赎回家,仍有待法庭斟酌。
只是若法官“大发慈悲”,放扁归家,最不高兴的怕是民进党了。因为扁在台北看守所时已不安分守己,更“遥控”民进党事务,现阶段还有十多名“陈水扁连线”成员参加年底“五都”市议员选举,届时扁必会全台走透透,并借着“机密外交费案”脱罪一事,宣扬自己在其它案子里也是冤枉的。以扁“兴风作浪”的本事,岛内政坛又可能不得安宁了。(朱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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