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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垃圾分类规定征求市民意见 如何处罚引关注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6月13日14:23

  垃圾分类规定征求市民意见

  对于如何处罚,网友有不同意见

  羊城晚报讯 记者田恩祥报道:昨日,市城管委制定出《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广州拟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就垃圾分类的实施制定出处罚措施。《征求意见稿》近期会放在政府部门网站,充分听取市民意见。

  垃圾要分三类

  《征求意见稿》中将生活垃圾粗分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不包括可回收物),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由业主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的容器由各级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负责。

  违规将被处罚

  不少市民担心,辛辛苦苦分类出来的垃圾,最后还是会被环卫工人混在一起收走,让他们的心血付诸东流。对此,《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处罚措施:没有按规定设置或未保持分类收集容器和设施完好、正常使用的,逾期不改将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有将分类好的垃圾混合收集等行为的、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市民不按要求分类投放的,仅责令改正。

  对于处罚措施,市民们有不同意见。番禺居民“巴索风云”认为,首先取证比较困难,其次,采取罚款的形式实际效果不会很大,“有钱人不怕罚,没钱的人交不起罚款,建议处罚可以改为社区服务,可以看教育片,或者采取其他强制学习等形式”。

  建议强制教育

  记者发现,《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学校应当安排一定课时,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中山大学有关人士认为,学校安排垃圾分类教育不应该是建议或者鼓励,而应该是强制性的,“教育应当从娃娃抓起,所以课程也应该从幼儿园就开始设置。”

  对于市民提出的种种建议,市城管委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市民提出的意见都会得到重视。同时,该《征求意见稿》还会放到政府部门的网站上,市民均可对其发表意见,“为了能够充分听取民意,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会比较长”。

(责任编辑:李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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