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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凸显法官成高危职业 基层法官易成发泄对象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0年06月16日07:19
  在社会转型、矛盾凸显时期,法官群体正面临着越来越高的职业风险。“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捍卫者,法官如果自身安全都难以保障,又何谈维护司法的权威,又何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昨天在接受采访时,难掩激动地说。“法官正在成为一种高风险职业。”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郝银钟忧虑地说,“这有可能造成大量优秀法律人才的流失,以致于威胁到司法队伍的建设。”

  基层法院法官易受侵害

  在对全国范围内侵犯法官人身权利的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后,陈卫东认为,“基层法院的法官更易成为侵害对象。”

  陈卫东说,一方面,基层法院审理大部分刑事、民事案件,直接面对大量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基层法院往往由于财政紧张,安全防范设施不够健全,在突发性事件面前,反应力度不够。

  “法官人身受侵害事件大量集中于民事纠纷,特别是离婚、赡养案件中的当事人,往往情绪处于极度不稳定状态,法官更容易成为发泄对象。”陈卫东说,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与当事人反复接触,因此受到伤害的可能性增大。

  多种原因加剧职业风险

  近年来法官职业风险为什么呈现出加剧的趋势呢?

  “大量矛盾纠纷未经必要的过滤就直接涌入法院。由于案多人少,法院只能穷于应付,案件审理质量很难提高,客观上容易出现一些失误。而公众对法院的期望值很高,这就很容易使矛盾激化。”郝银钟认为,这是法官职业风险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他表示,当事人想当然地把希望寄托于法官“包青天”式的明察秋毫上,认为法院无所不能。一旦审判结果与当事人预期的不一致,往往会迁怒于法院和法官。于是,法官轻则被投诉、辱骂,重则人身受到攻击甚至生命受到威胁。

  “当然法官自身的问题也不容回避。”郝银钟说,极个别法官禁不住诱惑铤而走险,甚至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而导致司法不公,这些消极现象会让矛盾激化升级。

  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如同其他职业风险一样,法官职业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防和排除的。”郝银钟提出,首先要给法院准确定位,不能无限放大法院的能量;其次要从立法上加强对法官人身安全的保护,建议增设“藐视法庭罪”;还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对司法腐败必须“零容忍”。

  他还特别强调,要建立有效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法官能够依法行使审判权,减少对法官审理案件的不必要干预;同时给予法院充足的资源保障,加强法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机制。”

  而郝银钟建议法官在裁决后,确实要发挥能动司法的重要作用,大力畅通“裁决后对话”渠道,加强判决的说理性、判后释明以及案件的回访等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据法制日报 (来源: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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