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3日讯记者陈丽平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今天听取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强作的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报告建议,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规范部门预算收支管理,力争2011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部门决算汇总表,逐步将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中央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9年中央决算(草案)》。
针对2009年中央决算反映出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切实改进和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减少代编预算数额,2011年向全国人大提交中央重大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对查出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科学界定政府债务口径,核实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情况。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并报同级人大审批。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清理整合融资平台公司,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体制,建立政府债务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政府债务偿还机制,落实偿债责任,逐步清理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财政风险。研究制定各级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财力保障机制、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务管理等法律法规。深化政府会计改革,完善基本建设、行政经费等财政信息统计制度,积极推进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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