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5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今日下发通知,决定组织各项目省开展对2009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地方病防治项目的督导自查。
通知要求,各项目省应结合本省项目落实情况,统一制定针对重点项目、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督导方案,并组织实施。要采取以县级自查为主,地市级、省级逐级抽查为辅的督导方式,自查与抽查工作可一并进行。此外,要本着高效、务实和解决问题的原则,对未按期完成或延期完成的项目工作,要阐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通知要求各项目省应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连同项目进展调查表报送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将根据各地项目实施情况,适时组织督导组对部分省份进行现场督导,并向各省(区、市)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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