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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遭业主联名投诉乱收费 称法院证明提价合法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6月26日06:16

  法院证明物管提价合法

  被业主联名投诉“乱收费”,颐和山庄物管昨日回应:

  新快报讯(记者 高离)两日前,市物价局接访时,来自颐和山庄的八名业主联名投诉小区物业乱收费现象。昨日,颐和山庄物管负责人回应投诉,称其提高物管费用完全合法,仲裁委和广州两级法院都判决其胜诉。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表示,颐和山庄的争议已得到司法判决,一切按照法律程序处理。

  缘起:物管提价引发争议

  八名业主联名投诉对物业管理费“乱收费”的起因是:2008年7月1日颐和山庄物业管理处调整管理费,将每月每平方米2元调整到2.4元。

  据了解,2003年1月1日,颐和山庄物管与该小区开发商签订合同,约定管理期限从当日起至2005年1月1日止,收费标准为多层公寓每月1.8元/平方米,高层公寓2.8元。到期后又签订补充合同,将委托管理期限延长至2010年1月1日。签约后,物管以低于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标准收费,即按照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收取。后于2008年7月起调至2.4元。

  澄清:停电是供电局的事

  由于六户业主对调整物管费不服,并拒交费用,物业公司于2008年12月12日申请仲裁。广州仲裁委员会认为物管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有效,按合同约定提价合法。一户业主对裁决不服并向广州中院申请撤销该裁决,但广州中院维持了原裁决。

  此外,物管负责人就“业主投诉受到物管恐吓致业委会解散”作出回应,指出:“业委会尚未成立,何来解散?也从来没有恐吓过业主。”他同时否认了因为不交物管费就停水停电,并将业主拦在门外的说法。他坦承此前确有业主被供电局停电,但原因是业主欠缴电费。

  合法:五成业主同意提价

  有业主表示,多数业主认为提价不合理。对此,物管负责人出示了一叠向业主发出的调高物管费的《意见征询书》,其中有576户签名同意提价,占总用户数1082户的53.23%,已被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采纳为定案的合法证据。

  昨日,记者致电接访颐和山庄业主的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邱亿通表示,颐和山庄的争议已经得到了司法判决,一切按照法律程序处理。而在2009年6月,市物价局就曾经对信访的业主给予答复,主要内容为该小区业主投诉的事项已经在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决,且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物价局不再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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