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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官穿制服举“冤”上访省高院 被法警提醒

来源:荆楚网
2010年07月02日08:47
[提要] 6月2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一位身着法官制服的中年男子笔直挺立,胸前挂着一块木板,上面写着一个巨大的“冤”字。他叫冯缤,是湖北孝感市中院的法官。为了解决妻子的劳务纠纷问题,2008年至今他已与自己所在的孝感中院打了两场官司。[我来说两句]

  他缘何告自己所在法院

  冯缤向记者感叹道:“一个告法院的简单案子,竟然要以命相搏才能进入程序”

  “我靠自己的努力,通过了司法考试!”冯缤自豪地对记者说。

  让冯缤自豪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他的法官父亲。冯父生前是大悟县河口法庭的庭长,最早参与开办了大悟县河口法庭。

  有一天,一名陌生人走过来拉着冯缤的手说:“你是冯庭长的后人吧?你父亲那可是个好人啊,帮了不少人的忙!”

  受父亲的影响,1992年,冯缤开始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1998年,他调进孝感市中院,从事书记员和信访工作。

  为了当上法官,冯缤一头钻进书海之中,除了吃饭睡觉,几乎所有时间都用在了读书上。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他终于在2007年通过了司法考试,当上了一名法官。

  正当冯缤准备在审判岗位上大展身手之时,一起意外的事件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冯妻胡敏,在孝感中院当保洁工多年。

  2008年6月4日,孝感中院召开清退后勤工人的相关会议,要这些“临时人员”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一共31名工人,除了胡敏,所有人都在“清退临时人员表”上签了名。

  胡敏有她的理由:她是孝感中院唯一一个工作了10年的后勤工人。按当年新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法院应当和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她应当成为法院的正式职工,而不是一名合同两年一签,随时可能无工可做的劳务派遣工。

  法院方面没有理会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

  冯缤认为,法院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遂亲自代理妻子的案件,将自己的“东家”孝感中院告上孝感市劳动仲裁委。

  劳动仲裁迟迟没下,超过了法定审限45天。冯缤就到劳动局讨说法,未果。遂在劳动局门口拦车喊冤,结果和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李某打了一架,被打成轻伤。

  轻伤本可以提起刑事诉讼,但警方认为,两人都是公务员身份,“作调解处理算了”。但冯缤又把孝感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如此折腾之下,孝感市仲裁委终于对冯缤之妻“10年的劳动关系”予以了确认。不过,仲裁委并不认为法院应该和胡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理由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当时实施只有半年,管不到以往的9年半。这也是孝感中院的观点。

  不得已,冯缤决定代表妻子,对孝感中院提起诉讼。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官司打起来还真不容易。“案子开庭,简直是我拿命拼来的。”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2008年9月底,冯缤将诉讼材料邮寄到省高院。他觉得,挂号信签条就是凭证,高院就无法以“没收到诉状”的理由推诿了。

  很快,一个星期过去了,高院没有任何回音,冯缤决定到北京去反映问题。然而,去了3个高层机关的信访局,也都没能解决问题。

  “心都凉了。”冯缤形容当时的心情。他曾在立案庭做过多年的信访接待,对每次上访都会详细记录,然后报给领导。轮到他上访了,得到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无奈之下,冯缤决定到湖北高院上访。

  于是,一个罕见的情景在湖北高院大门口出现———手举大大的“冤”字,冯缤一身法官服,胸前别着法院的徽章来上访。法官到法院上访引来了大量围观者,但接连多日,没有一个人正式接待他。

  绝望的情绪笼罩着冯缤。他说他想到了以命相搏,想自焚或者到法院跳楼。他不再温和地守候,他开始堵门,见车出来就用头往上撞。终于有人开了腔:“你回家去等消息吧。”

  当年12月14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给他送来了传票,告诉他立案了。冯缤却没有多少笑容,他对自己这么多年的法律信仰产生了怀疑,向记者感叹道:“一个告法院的简单案子,竟然要以命相搏才能进入程序。”

  曾都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胡敏与孝感中院10年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判决孝感中院补齐胡敏10年的社会保险金,但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理由是湖北省和孝感市清退事业单位的临时工的两个文件属于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二审时,随州市中院除维持原判决外,还另行判决孝感中院补偿胡敏6000元。

  对此,冯缤并不领情。相反,他认为审案法官理解法律有问题:“劳动部对‘客观情况’的解释是不可抗力或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等,两个为了应对劳动合同法的文件难道是不可抗力?”

  冯缤还认为,劳动合同法2008年已经生效实施,有关的省、市文件就没有效力了,与上位法冲突处,得服从法律。而且《孝感市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其适用期限到2007年12月底。也就是说,此前清理工作已经结束,其妻胡敏一事更得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

  我不想上访但正常程序难维权

  冯缤的一些同行们对他私下里深怀同情,却又不太赞同他的做法,认为他太死抠法律条文了

  冯缤并不讳言他跟孝感中院院长冲突而被拘留一事。

  法院终审判决后,冯缤继续上访。他的行为不被一些人理解。孝感中院请来冯缤夫妻的亲戚来说服他们:胡敏签了劳务派遣合同,有社保,而且法院还可以让她回来上班。而冯缤两口子仍申诉、上访不止。

  孝感中院方面认为,胡敏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于招进来当正式职工,而现在的单位都是逢进必考,组织人事部门是要考核的,不是法院一家能说了算。冯缤则爆料说:“原先的31名临时工中,有人凭着关系,只有四五年工龄就转正了,为什么胡敏有资格却不能转?”

  情绪上的对峙在升级。特别是随州市中院去年9月下发终审判决后,这种对峙逐渐从言语发展到暴力。2009年10月31日,冯缤在法院食堂用饭勺敲击院长占云发的后脑勺,结果被拘留了10天。

  冯缤的一些同行们对他私下里深怀同情,却又不太赞同他的做法,认为他太死抠法律条文了。一名同事认为,他付出的上访成本太高了,放着好好的法官不做,这样下去似乎无益。他应该跟大家一样好好上班,好好当他的法官,跟老婆孩子好好地过日子。

  但是,冯缤是铁了心,要“将维权进行到底”。

  他说:“如果放弃了,就对不起老婆,对不起法律。”

  现在,冯缤让妻子呆在家里不去工作,免得法院方面另有说法而节外生枝。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我忘不了2000年法院审判大楼落成时,老婆作为保洁工,拿着抹布趴在地板上,一点一点地清洗、抠除缝隙里的石灰和建筑垃圾残渣。10年了,她的工作勤劳肯干,领导和同事们是认可的。我老婆确实可怜。”他说有人曾暗示他,若放弃上访可得到政治待遇和经济利益补偿,他拒绝了:“我不能拿我的利益来交换老婆应得的合法权益。”

  冯缤说,自己这样做既是为了家人,更是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法律信仰。“我就是要用我的经历告诉全社会,不是所有上访人都有精神病,不是所有上访人都没有冤屈而无理取闹,不是所有上访人都不懂法律。”

  在与《法治周末》记者分手前,冯缤很认真地对记者说:“我并不想上访,但当正常的法律程序无法维权时,唯有上访才能解决问题。这真是可悲!我就不相信,我一个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官,不能以法律求得公道。”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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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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