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政策界限,惩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近日中央纪委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中规定,对于组织公款出境游者,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党籍。(近日《羊城晚报》)
相关部门显然已经注意到了公费出国乱象引发的民怨沸腾。一周之前,国家预防腐败局曾向网友调查公款出国出境旅游现状。从问计于民到制度更新,国家治理公款出国游的路径和诉求清晰可见。虽然《解释》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制度的可操作性,但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似乎还难以满足民众的反腐期待。一个最大的困惑是:如果一个制度在现实中没有起到应有的效用,那么把它拆开重装一下就有用了吗?
公费出国腐败真正意义上成为舆论关注焦点,源于以“温州考察团”和广州海事法院“到沙漠考察海洋”为代表的几起标志性事件。而这几起事件均为“网友曝”。这充分表明,对于公费出国的治理,我们缺的不是制度出口,而是监督入口。事实上,公费出国正面临“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而社会和舆论监督又太难”的困境,最终只能寄望于“捡到考察清单”等小概率事件的发生。 治理公费出国,强化问责力度是一个方面,它必须建立在“可监督”的基础之上。有关“津贴补贴”与“出国费”等项目的明细支出内容,基本上就没有单位公开。没有公开,就没有公信力,没有公信力,监督更是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解释》的出台可能只是中央加大公费出国治理力度的一个信号。
吴龙贵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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