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浙江省委全委会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五五”普法以来,浙江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放在建设“法治浙江”的大格局中来谋划,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途径,破解学习和工作、学法和用法之间的矛盾,建立长效机制。
日前,记者来到浙江采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发现新风扑面,亮点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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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成“硬任务” 以学促考,以考促用,保证了干部学法常态化 “这部法律马上实施,得好好学!”
“这部法规定得详细,很管用!”
5月21日下午,在杭州市上城区会议中心多功能厅,浙江大学法学教授正在给该区领导干部讲授侵权责任法。老师的讲课,引起干部们强烈共鸣。
引人瞩目的是,上城区领导干部学法有严格的“签到制度”——每一名干部来听课,都手持一本“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签到证”,盖章签到。
“区普法办每季度安排一次干部学法课,副处以上干部参加,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否则全区通报。”上城区司法局局长钱国平说。
这个制度开始实施时,个别部门“一把手”让副职或办公室主任代自己签到。“通报批评后,就没有顶替的了,学法毕竟要自己学。”钱国平说。
与签到制度相配合,上城区还实施“政府组成人员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由区人大常委会、区委组织部、普法办组织考试。曾经就有一名拟提拔干部因没有参加法律考试,其任命没有通过人大常委会表决。这个事例给全区干部极大的震动。
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上城区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常有创新,一方面根据省、市普法规划内容确定;一方面在年初时让各部门“主动上报”。例如,计生部门会积极申报学习省计生条例。
以学促考,以考促用,是浙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一大特色。2008年,“浙江千名省管干部闭卷考法律”成为国内各媒体的热点新闻。当年11月,浙江1142名省管领导干部集中参加闭卷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到97.8%。随后,省市县三级组织137场领导干部闭卷法律考试,42681名各级领导干部参加考试。
“那阵势,就像高考一样,大家不敢有丝毫懈怠。”嘉兴市南湖区区长董苗虎是省管干部,他清晰地记得,一些临近退休的老干部也认真地参加了考试。
考试是刚性的,各级领导干部更加重视学法。时任海宁市市长沈利农出差在外,为了准备考试,特别约定时间与市司法局法制教育科科长李枫宇通话,求教法律问题。“电话打了一个多小时,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堂堂市长向科长请教,让李枫宇至今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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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成“自觉行动” 法律服务团、律师随访、开放式决策,用法自觉性在不断提高 边学边用,边用边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法”是基础,“用法”是目的。
嘉兴市在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中,创造性提出“两分两换”模式,通过对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多种形式的转换,优化土地使用机制。在改革中,嘉兴市领导特别注意依法行政,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保障群众权益不搞“一刀切”。市委书记陈德荣专门就改革中的法律问题赴杭州向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请教。
“讲规矩,依法办事是嘉兴的良好传统。27年来,嘉兴市级领导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这里面也有法制宣传教育的功劳。”嘉兴市司法局长孙建良高兴地说。
去年,就“法律服务助推发展”这个主题,市委、市政府开了两次专题会。在“两分两换”中,嘉兴市司法局受命组织“法律服务团”,由职业律师给政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保障依法行政。
在嘉兴南湖区,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都要先过法制办的“法律关”。去年,水利局拟订的一个管理办法,没有经法制办这道关,一上区政府常务会就被当场打回。南湖区政府还出台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5个文件,在遭遇诉讼时,政府部门首长必须到法院出庭。
决策是领导机构和领导干部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学法用法,杭州市政府走向开放决策之路。
从2007年11月至2008年底,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114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54位市民代表列席,69位市民通过网上视频与市长互动交流,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59项决策事项。2009年初,杭州市政府制订下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
在浙江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律师作用得到极大发挥。全省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1324个。5年来,律师随全省各级党政领导下访达106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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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意识不断提升 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是一种政治要求和工作方法 在浙江走访,记者感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必然要求,已经成为大部分领导干部的自觉追求。
随着普法工作深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不断完善,方法方式不断创新。宁波市制定了《宁波市法制教育条例》,嘉兴市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7项制度,余姚市推出了“市长学法日”,温岭市出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目标》,杭州市建立“干部学法新干线”,利用互联网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徐前说,学法用法,关键是领导干部要有较强的法治意识,特别是程序意识。通过一定的规则、程式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
“形势逼着你学,不学法不用法,根本不能适应现在的群众工作。10年、20年前,一开大会,一发号召,老百姓就跟你走。现在是市场经济,群众法律意识强了,必须跟老百姓平等地面对面地沟通,讲道理,讲法律。”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副书记周志明感慨地说。
近几年,由于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一些征地补偿、阳光权争议、房屋开裂补偿纠纷让基层街道干部忙得不可开交。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群众上访。周志明说,有些纠纷,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法治公平精神来协调处理,才能赢得纠纷双方的理解。
“现在群众法律意识非常高。过去我当乡镇长时,只要一挥手,事情就办了;现在则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我当区长后参加第一次人代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后,就有老同志拿着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问我为什么在报告中没提到关注老年人事业。”董苗虎说。
沪杭高铁经过嘉兴南湖区,征地拆迁是硬骨头。董苗虎提出:“法律服务是"防火墙",把法律服务团从"消防队"变成"预防队"。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案件必须要请律师参加进来。”
“领导干部只有学法用法,才能依法行政,才有公信力,才有群众基础,老百姓才能接受你。”董苗虎说。近年来,南湖区政府每次召开常务会,都提前用半小时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得到了省委领导的倡导和大力推进。在肯定省管干部闭卷法律考试时,省委书记赵洪祝说:“领导干部学习法律,这是必须做到的。因为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作为公务员,就一定要掌握法律的基本知识,特别是和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知识更应该好好地把握。”
如今,浙江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健全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下访带律师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制度、政府组成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制度和学法档案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
(记者 裴智勇)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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