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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查处违规售房代理 51枚假公章助购房者骗贷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0年07月12日03:39

  7月2日,湖北武汉警方在汉口循礼门附近一家楼盘销售代理的售楼部,查获用以骗贷的51枚假公章。销售方称这些假公章是购房者用后留下的。几名涉事的购房者却说,这是售楼员帮助我们造假用的。目前,武汉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民警当场查获51枚假公章、涉嫌造假的证明资料等

  近日有人举报,武汉新洲一座楼盘的售楼部私刻公章,帮助购房者伪造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等资料,将二套房购房者“变”为首次购房者。

  据了解,此楼盘的销售代理为武汉志联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售楼部在汉口循礼门附近。

  7月2日,江岸区公安分局接到举报线索后,与辖区球场街派出所一起查处了这家售楼部。民警当场在一个柜子里查获51枚“公章”,以及一些涉嫌造假的证明资料等。

  这些假公章五花八门,均与办理房贷的相关证明资料有关,其中有“武汉市公安局珞南街珞南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武汉市硚口区、江岸区等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专用章”,湖北襄樊市、山西太原市等地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还有武汉中百超市等单位的“公章”……

  警方对在场的售楼员进行询问,他们称:这些公章是客户私刻的,客户用完后,售楼部把这些公章收回。

  购房二套“变”首套,售楼方涉嫌帮客户骗贷

  为加强对楼市的调控,今年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楼市由此开始遇冷,一些售楼部开始急了,促销的歪点子由此产生。

  这家售楼部的假公章事件东窗事发后,一位涉事的购房者主动向球场街派出所交代:在申请房贷时,售楼人员帮我们提供了虚假收入证明。

  购房者肖女士和丈夫均是外地来汉人员,她在一次房展上看中这座楼盘,结识了一名售楼员,交了订金。后来肖女士提出,贷不到购房款,因此不想买了。那个售楼员拒绝退订,并为她准备好了对策:只要有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就行,其他的不用管,由他们办理。

  那天在售楼部,肖女士“顺利”地只交了三成首付,开始办理贷款手续。半个小时后,售楼员像变戏法一样拿出两份盖好公章的收入证明,分别是肖女士和丈夫的。夫妇俩都成了“武汉市燃气热力托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肖女士“月薪3000元”。售楼员特意交代:一定要记清单位的名称,银行方面可能打电话核实。

  据介绍,其他几例涉嫌造假骗贷的,大多在婚姻状况上做手脚,通过假离婚证等,将二套房购买者“变”成首套房购买者,房款首付比例降低,还享受利率优惠。

  这些公章到底是哪一方私刻的呢?江岸警方正在对一些购房者进行调查。涉事楼盘的开发商已经解除与志联公司的销售代理,楼盘所有业务暂停,开发商正配合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志联公司代理此楼盘的售楼部停业整顿,由开发商安排人值守,为业主提供服务。

  造假骗贷凸显监管责任

  几枚假公章可以捏造购房者的身份,谁是造假者,真相终将大白。然而,发生在武汉的这起造假骗贷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售楼方帮助购房者造假骗贷,实现促销的目的。毋庸讳言,也有部分购房者隐瞒自身实际情况,“主动”完成造假。如果银行等部门严格核实的话,此等低劣的伎俩肯定露馅。

  楼市直接涉及的无非是开发商、银行和购房者,三者之间关系微妙,而此类“骗贷”也并非个案。

  一位业内人士说,商业银行也是企业,要追求利润,他们也有放贷任务和压力,因此有时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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