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九星 通讯员 旭江 国华 常飞)长治县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新途径,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增强了反腐倡廉实效性。
从今年4月份开始,长治县按照先期试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确定县财政局、城建局、计生局等8个单位为首批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试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廉政风险防控,包括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理。目前,8个首批试点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动作,结合单位实际,通过权力清理,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阳光公示、层层签订责任书等程序,已全面完成事前预防阶段工作。
问卷调查、异地考察、深入研究、科学论证,在制度试行前,长治县作了大量准备工作。之后,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领导组,确立了切合实际的“13355”工作思路:即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条主线;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三个法规;把握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控、事后有处置三个环节;搭建公开、评议、服务、监督、信息五个平台;抓好清查权力风险点、推行岗位廉政承诺、公开权力流程、引深民主评议、强化考核问责五个环节。
县卫生局副局长和文庭说:“我们单位原工作程序不清、岗位职责不明。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明确了责、权、利,明晰了工作流程,并将权力运行充分在阳光下 "晾晒",大家彼此间消除了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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