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街头卖艺,儿童如何自救 |
暑期儿童意外伤害频发 数据显示每天“消失”一个班 专家质疑
“儿童自救” 一个不该提倡的“伪命题”
北京“星光青春保护行动”12年缘何一枝独秀
法律应规定:12岁以下儿童不得单独“放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倩 ◎供图/CFP
据7月1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暑假伊始,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儿童意外伤害案件:他们有的是到无人看管的野河里去游泳,结果多人溺水而亡;有的是爬上高压线缆杆上玩耍,结果被高压电击伤……种种惨剧,不一而足。
其实,每年的寒暑假和大周末,很多无人看护独自在家的“小鬼”遭遇灾害的案例比比皆是;在这段本该孩子尽情享乐的天堂时光里,尚未成人的稚嫩躯体成为天灾人祸觊觎的对象,瞬间被地狱所吞噬。
从几年前的北京女孩不慎从高楼坠亡,到今年春节浙江五兄妹回老家探亲时失踪直至同一池塘浮尸;从数年前广西北海的9岁幼童穿越被弃的鳄鱼池遭鳄鱼吞食,再到大量的性侵害事件的假期高发……不绝于耳的信息令我们发问:我们的社会是否缺失了一张保护孩子的网络?走出校园围墙的孩子是否意味着丧失了生命的安全阀?疏于监护的不尽职家长能否被依法追究刑责?教会孩子自保自救能否纳入学校必修课程?社区能否壮大发育担负起新时期的监护责任?
“小鬼当家”悲剧频发
据7月10日《新闻联播》报道,近日全国发生多起因学生放假,失去监护的小鬼独自当家,而引发的种种意外伤害事故。其中典型的是某省几位幼童因不谙水性,私下去一个水塘游“野”泳,结果不慎溺水而亡。另一位农村男童,趁无人看管之际,出于无知和好奇,爬上数米之高的高压线缆杆,结果被困水泥柱上,经多方营救,该童最终虽幸免一死,但身上多处被高压电击伤……
记者搜索了近年来曝光的多起因脱离监护,独自在家的孩子发生的悲剧事故:2003年暑假,北京一户人家着火,失火时只有孩子一人在家,因不会逃生,最终死亡。此前一天,江苏南京一8岁女孩失足坠楼,此外还有9岁女孩开热水器被烫伤、11岁男孩烧饭引发煤气爆炸等。其中最为惨烈的是2007年的一个双休日,广西一外出打工家庭的9岁男孩,去附近无人监管的鳄鱼池边逗弄鳄鱼,结果惨遭鳄鱼吞食。至2010年春节,更是曝出5位浙江少年归家探亲发生集体失踪,经多方寻找,在附近一池塘发现了5人溺亡的浮尸……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03年暑假的15天内,就有12个被烧伤、烫伤的少儿到江苏消防医院接受治疗。这些小患者都是放暑假后独自一人在家,因使用煤气、热水器和开水瓶不当受伤的。
而来自广西桂林一位检察官的调查统计显示:每年的假期,都是农村留守儿童遭受性侵害的高发期:由于这一时期孩子大多被寄养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中,而老年人大多只局限于照料孩子的生活起居,从而疏漏了对孩子的生命教育及性安全教育,使得这些低幼龄孩童,往往成为农村留守的中老年色狼性侵害的对象。
到底是现在孩子的自理能力差了,没人教会他们自护的本领?还是社会缺失了应承担的责任?
意外伤害:每天“消失”一个班
意外伤害是儿童和青少年致伤、致残的最主要原因。据2000年国家儿童少年“安康计划”公布的数字显示,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因意外伤害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消失”一个班的学生。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不满14岁未成年人意外死亡已占这一年龄段总死亡人数的第一位,达31.3%,是发达国家的3至11倍。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已迫在眉睫。
青少年伤害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自杀、毒品、、性侵犯、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艾滋病等20多种。与高发的安全事故及其隐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儿童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却很差。
为此,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自1998年以来,率先在全国推出“星光青春保护行动”,成立了“星光青春保护行动”专家小组,研究、探讨开展自护教育的可行性,并尝试推出自护教育系列课程。
这一行动首先聘请了被害预防、临界防卫、青少年心理教育、紧急救护、青春期教育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经反复论证,确定了自护教育的基本教学内容,概括为五门基本课程:
常见犯罪类型情况模拟;心理测评及心理素质训练;自然灾害的逃生避险及自救互救方法;临界防卫的原则与技能;少男少女课堂。
今春,浙江连发数起儿童意外死亡案件
2010年2月25日,浙江天台县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通报确认,该县5名集体失踪的儿童系意外溺水死亡。这5个孩子分别叫蔡松涛、蔡康妮、蔡亚妮、蔡丹妮和蔡彬斌,最大的13岁,最小的7岁,是天台县三合镇下路王村蔡修明的3个女儿、1个儿子和三弟蔡修通家的儿子。
今年2月18日(正月初五)下午两点左右,5个孩子结伴出门玩耍,之后集体失踪。自这5个孩子失踪的那天起,他们的命运就一直牵动着人们的心。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王辉忠,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茅临生等先后作出批示,省委副书记夏宝龙打电话过问此事,要求天台县尽一切力量寻找走失孩子的下落。
除了家长及家中的亲朋好友,天台警方也组织民警和群众大规模地开展调查,全面排摸周边的可疑对象、可疑车辆。为了征集更有价值的线索,警方还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广泛发布悬赏通告,悬赏5万元征集有价值线索。
然而,在人们的祈祷声中,2月22日下午4点多,警方在下路王村附近的养鱼场蓄水池里找到5名失踪孩子的尸体。
在新闻发布会上,天台县公安局政委王燮蛟说,经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的调查访问、现场勘验、尸体检验和实验室检验,警方作出以下结论:
第一,5名死者落水点,集中位于发现尸体的蓄水池西北角坡面上,落水过程有自救、互救动作。依据为:蓄水池水深2.4米,整个蓄水池坡面用土工膜(橡塑材料)覆盖,表面光滑,人体在膜面上易滑落水中,并且落水后不易爬上。现场勘验发现蓄水池的西北角,在宽2.4米的坡面(坡度28.3)土工膜上,有自上而下多处擦划痕,以及手指、手掌、鞋印等痕迹,其形态特征,符合下滑、攀爬、救援等动作留下的痕迹。
第二,5名死者死亡时间应在失踪当天下午2~3时左右。依据为:死者胃内食物与失踪当天中午进餐情况一致,消化程度为餐后2~3小时,死者携带钟表(电子表)的停止时间(14:37)和尸体浸泡程度相印证。
第三,5名死者均系溺水死亡,未发现溺水过程有外来因素。依据:根据尸体检验所见,5名死者肺部水气肿明显,胃内有大量液体,肺组织中检出硅藻,符合溺水死亡的征象,检验中未发现机械性损伤、扼颈及其他外来侵害留下的痕迹,实验室未检出安眠镇静类药物及常见毒物。
第四,调查访问未发现他杀线索和证据。依据:公安机关围绕死者及亲属进行了关系排摸、矛盾排摸、现场访问、线索悬赏、疑点查证等几方面工作,均未发现他杀的线索和证据。
“综上所述,5名儿童系意外溺水死亡。”王燮蛟说。
据了解,5人中除蔡修明的二女儿蔡亚妮在天台县三合中学读初一外,其他4个孩子均随父母在甘肃上学,寒假开始后,几个孩子一起回老家过年。
如今,蔡家已接受了孩子意外死亡的结论。
悲剧为何屡屡发生
悲剧的发生给原本欢欢喜喜过春节的蔡家留下了永久的伤痛,面对如花般生命的意外凋零,人们也不免痛惜。
就在蔡家5个孩子从蓄水池中被捞起的同一天,天台县平桥镇蔡村也发生同样的悲剧——该村两名蔡姓女孩也不幸溺水死亡。而在浙江湖州练市镇,2月21日凌晨,前往参加婚礼、住在新人家的5名青年,被一场火灾夺去生命。
人们难免会问:为什么这样的悲剧一再发生?学校、社会和家庭又该如何对青少年进行安全自救教育?
据警方勘察,天台5名孩子的落水现场有着相互救援痕迹。台州市刑事技术科研所所长金先顺告诉记者:“现场勘察表明,溺水儿童存在自救过程,小孩子间有一个相互救援的过程。”
同样,消防部门对湖州练市镇火灾现场勘察后,发现着火面积并不大,几名死者在火险发生后也曾有自保的行为,包括转移到另一个房间。但最终,悲剧还是发生了。
一名消防指挥官十分遗憾地说,练市这场火灾中失去生命的5名青年如果避险得当,就能避免悲剧发生。“如果他们采取关门挡火(烟)、开窗透气等措施,也许就不会窒息身亡。”而在这次火灾中,还有3名跳楼受伤者,其中两人从二楼窗台纵身跳下受伤。消防专家说,如果火灾发生时能够攀住窗沿,直体向下,从二楼到平地也就两米左右,受伤决不至于会如此严重。
去年年底,浙江萧山新塘街道一起过火只有两平方米的楼道火灾中,3名租住者因慌不择路从4楼跳下,失去了生命。
培养自救意识和能力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但对青少年的安全自救教育却仍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兼任某校政教处主任和保卫科科长的孙明,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重视,这其中,就包括自护自救教育。“太缺乏”3个字是他对目前学生们自护自救知识掌握情况的形容。
记者采访了一所小学的学生,发现大部分孩子面对火灾等突发灾难时,不知如何有效应对。“我们应当教给孩子一些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培养孩子的自救意识和能力,这是孩子成长道路上至关重要的一课。”
“自我保护能力应当是一个人在社会中保存个体生命的最基本能力之一。”孙明说,为了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安全,使孩子顺利成长,老师和家长应该从孩子幼年时就加强对他们的自我保护教育,培养和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
生活中,处处隐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在家或出行,孩子都可能会遇到水、火、电、煤气及交通事故的威胁。“学校应当把自救教育纳入孩子的素质教育中,多教他们一些自救技能,增强他们的自救能力,让孩子平安快乐成长。”孙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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