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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每天40名中小学生意外死亡 儿童自救遭质疑

来源:青年周末
2010年07月15日10:53
儿童节一儿童不幸溺亡
儿童节一儿童不幸溺亡

儿童街头独自玩耍
儿童街头独自玩耍

  “星光青春保护”12年一枝独秀

  1998年初冬,百年一遇的流星雨掠过北京上空。一个14岁的北京少女,在11月18日流星雨之夜,被丧尽天良的歹徒残害致死。此后,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北京团市委联合作出决定,将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开展“星光青春保护行动”。

  “星光青春保护行动”计划包括开办“星光自护学校”,利用双休日及寒暑假开展短期自护培训,在未成年人中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和技能(如少女如何自护、怎样做到交通安全、自然灾害及其他紧急情况自救)等。

  据悉,自1998年北京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开展“星光青春自护行动”以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团中央书记亲自考察“自护营”并提出在全国青少年中开展自我保护教育。使青少年更好地认识社会、远离危险、防范侵害。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这项教育虽然赢得了一片叫好声,却并不“卖座”——很多孩子都没有接受过自护教育。

  记者在团中央了解到,截至当时,仅北京一个地区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青少年自护教育系统——星光青春自护学校。

  据北京星光青春自护学校老师介绍,该校只能利用假期招收学员,由于师资能力有限,没法让更多的孩子参与进来。普及青少年自护教育最好的方式应该与学校日常教学结合,但目前全国只有北京25中学把自护教育纳入了日常教学。

  中国科学院高晶研究员对此十分遗憾。他说:“目前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孩子的思想会受到很多新事物的冲击,非常需要加强心理素质的训练。我们正在开展的青少年自护教育中的精髓就是通过各种训练,教会孩子认识自我,提高自信。这是学校传统知识教育所欠缺的。但由于重视得不够,这种教育至今很难走进课堂。”

  在北京市开办的“星光青春自护营”中,孩子们受到了如何应对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如面临自然灾害、意外情况时的避险逃生和自救互救,受侵害时的自我保护等方面比较系统的强化训练;培养他们健康的心理和人格,用参与的方式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参与过程中增强自护意识。

  遗憾的是,这样一项利国利民利家的“特教”课程,这样一个有助于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的实验,竟然无法在全国高效、大面积推开。我们应该思索,为何伴随着生活中大量的儿童意外伤害案件,我们总是处于亡羊补牢,而不懂得去未雨绸缪?我认为,如果我们成人的观念不彻底改变,恐怕还会有大量的未成年人的死伤为代价。

  不应过高评价“自护教育”的价值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会长佟丽华认为,不应过高评价“自护教育”的价值,一定要意识到是哪儿来的?宗主任坦言不是商家自发产生的,而是由于明确的立法规定了它的法律责任。比如国外对儿童有专门的“疏忽罪”,它包括对精神和肉体的疏忽两部分。如孩子发生烫伤、割伤等,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是由于监护人疏忽造成,不管是否出于故意,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某年夏天,美国俄亥俄州一对周岁左右的孪生姐妹,被母亲带到海边度假,结果由于措施不当,两人被不同程度的晒伤了,母亲因此被判刑两周。

  曾经在美国工作多年的马先生也证实,欧美等国家明确规定,12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脱离成人看护而独自在家。如果一旦发现父母没有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把未成年的孩子置身在一个脱离监护的环境,那么,轻的有关当局把孩子的监护权拿走;重的要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相比之下,我们对儿童保护的法律漏洞不胜枚举。比如,我们的法律在对孩子的监护问题上,只提到了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脱离监护人的监护而单独居住。至于脱离了怎么办?相关的训诫及如何责令改正,都没有具体罚则;因此等于说无任何实际意义。

  至于12岁以下的孩子能否单独“放养”,则根本没有规定;而12岁以下孩子受其心智限制,不可能很好地照料自己,这是其生理、心理发展决定的。比如前面讲到的那些出事的孩子,大部分就恰好在12岁以下。这不是你对他们进行多少“自护教育”就能解决的问题。

  佟丽华也认为,我们现行的立法对家庭的制约显然是不够的。它只关注到诸如虐待、遗弃等严重问题,而对于监护人职责这一块儿应如何履行,以及如不履行法律将如何处罚,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比如,对那些不能很好履行监护人义务的父母,到底该由谁提出撤消其监护人资格的申请?在上述这些案例中,是典型的监护人未充分尽其必要的监管责任。但死了也就死了,伤了也就伤了,谁又能拿失职家长怎么办呢?

  孩子到底是“私有的”还是“公有的”

  宗主任说,父母带孩子去海边度假不小心晒伤还要被定罪,这在我们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形成的观念就是孩子是自己的,因此父母想怎样就怎样,可打可骂;而国外则认为孩子是国家的,只不过暂时放在自己这里寄养;既然是别人的孩子,当然不能动他一个手指头。

  由于“私有”和“公有”的观念完全不同,因此出事后的结果也有本质区别:在国外,是否出于故意我不管,反正出了事监护人就得承担责任。而到了我们这里,则更多的是从“良心”层面上,以是否主观恶意为判别标准,无意的伤害就算了;反正父母已痛不欲生了,外人为什么还要残酷地追究其责任呢?

  但当我们真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去看待,你的疏忽造成了对他的伤害,你就得为此承担责任;而这种责任,仅有痛苦是不够的。无论怎样就责任“扯皮”,受伤害的最终总是孩子。对“弱势群体”的疏忽本身,就是一种犯罪;因为你没有完成和履行好法律赋予你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替国家监护好孩子,当然就要被国家追究法律责任。

  政府应出面整合社区监护资源

  现在的父母都是双职工,孩子也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在这种情况下,由谁来尽监护义务,有效管理?这是全社会必须面对和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不妥善解决类似事故还会层出不穷。

  佟丽华认为,以目前大多数家庭的经济状况而言,全靠请保姆或指望父母亲自监护肯定是不现实的,并且也不是最好的选择。应通过越来越发展的社区来关注,政府应给予社区培训及增加类似看护的帮助形式。从当前中国的国情看,这样做不是没有社会基础: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学校教职工,甚至包括社会志愿者等,可利用资源很多,只需要政府出面把这些力量整合起来,使没有父母监管的孩子在需要时,能得到妥善处理和管理。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是转变观念。

  “海归”学者马先生及他的女儿,曾在美国生活多年。他告诉记者,美国的暑假较之中国要长得多,甚至能达到三个月之久。在这种情况下,无人照料孩子的去处就成了问题。在他和妻子为学业奔波时,不可能腾出专人在家看护女儿,单独请人照料又花不起那么多钱。这时他发现所在社区和学校都为这类孩子开设了看护班,每天校车把孩子接走,看护班负责提供午餐和教孩子完成作业;孩子们还可在游泳池内习泳。关键是考虑到其特殊性质,它不是像其他“夏令营”那样收费较高,不知是否有政府补贴在内,反正它的收费标准基本能让人承受。他建议我们也应尝试为中国父母提供他们能承受得起的看护。

  暑假青少年自护网启动,自护提示游戏版首推

  2010年7月10日,央视《新闻联播》栏目播出全国各地儿童在暑假伊始意外伤害案件激增当日,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团市委联合主办的“2010年暑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发布仪式在京举行。最为引人关注的是,随着中国青少年自护网启动,自护提示游戏版首次推出。

  发布仪式上,参会领导启动了中国青少年自护网。在活动现场,北京市消防局组织了消防安全知识讲解和地震逃生模拟演练。北京市星光自护学校组织了紧急避险逃生的基本知识宣讲活动。主办单位还邀请农民工子女参加活动,接受假期安全自护教育。

  “暑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在陆续发布过文字版、漫画版、动画版的基础上,今年首次向全国青少年推出名为“果果平安假日总动员”的自护提示游戏版。青少年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水果角色(顶瓜瓜、乐桃桃、莓滋滋、酸溜溜),进入繁华都市、温馨家庭、炎炎沙漠、热带雨林、海底世界、拓展基地等游戏场景,在游戏中学习体验自护知识。

  自2007年暑假以来,“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已先后发布5次,成为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的品牌。该提示的各个版本可通过中国青年网等浏览和免费下载。

  刘笑宇律师认为,相对于过去此类自护教育的“说教”版本,利用孩子们最为接受的游戏形式,让孩子们在游玩中学会自救本领,无疑是成人思维的一项进步。

  2010年寒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

  独自在家时,要关好门窗、锁好房门,防止盗贼潜入。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不轻易给陌生人开门。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打报警电话。

  学习预防家庭火灾的常识,掌握电线电器起火、油锅起火、液化气起火等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家里发生火灾时,如果有浓烟,应尽可能俯身或爬行出门,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鼻、口,开门时用衣物或毛巾将手包住,以免烧热的门把烫手。

  睡觉前检查燃气阀门是否关闭,炭火是否熄灭,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如果发现房间里有很浓的燃气味,先用湿毛巾捂住鼻、口,然后立即关闭气阀和炉具开关并打开门窗,不要开关室内任何电器或使用室内电话,以免发生火灾和爆炸。

  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尽可能结伴而行,并告诉父母目的地、回家时间和出行同伴。不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无牌证车辆,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学生假期返乡时,不要带大量现金,人多拥挤时,不要只顾抢购车票而忽视财物安全。

  不受坏人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以免上当受骗。

  未成年人遇到抢劫等侵害时,要依靠智慧,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应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不要在假期暴饮暴食。注意食品卫生,尽量在正规市场、超市购买食品,留意卫生、工商等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提示,不食用没有安全保障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在成人带领下,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按说明燃放,注意自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场所去购买烟花爆竹,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尽量选购火药量较小的玩具烟花,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

  冬季滑雪、滑冰时,应选择有专人维护的正规场地,不要滑野冰。不要在滑雪、滑冰时追逐打闹,身上不要带钥匙、小刀、手机等硬器,以免摔倒硌伤自己。

  不要到河流、湖泊、水库、沟渠等水边玩耍,以防溺水。

  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时,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防止出现踩踏事故。遭遇拥挤的人流时,应该马上避到一旁或顺着人流走,不要试图超过别人,更不能逆行,如果鞋子被踩掉,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以免被人流挤倒。被人流挤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未成年人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室、录像厅和网吧。不沉迷网络游戏,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不与网友讨论不健康的话题,慎重会见网友。

  不赌博,不吸食毒品,不看不健康的出版物;未成年人不吸烟,不饮酒。

  正确对待生活中的困境,可以通过诉说、交流等方式来疏缓生活中的不适感。与家人闹矛盾,不要离家出走,避免给坏人可乘之机。正视自己存在的心理问题,不要紧张、害怕、回避,可以和家长、老师、朋友沟通交流或向专业机构咨询。

  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和物证。报警时要讲清楚案发具体地点或明显建筑物等。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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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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