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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司法判决为何倒在行政权力脚下

来源:青年时报
2010年07月20日00:03

  司法判决为何倒在行政权力脚下

  魏英杰

  真乃咄咄怪事!陕西榆林市有个北窑湾煤矿,原属集体性质,却被人以私刻公章,涂改采矿变更申请书等手段,从省国土厅手中获得新《采矿许可证》,集体矿权转眼变成私人所有。

  更匪夷所思的是,经过一番行政诉讼,原煤矿负责人和村民终于告赢省国土厅,法院判决:省国土厅批准变更《采矿许可证》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原企业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属于违反法定程序行为;另一当事人骗取相关许可证显系违法,应依法予以撤销,由省国土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可你知道结果怎么样吗?省国土厅不仅不纠正错误行政行为,反倒召开所谓协调会,公然推翻了法院判决!(7月19日《经济参考报》)

  一个集体煤矿竟然可以这样被转手,已是天下奇闻;一家省级行政部门被人“骗”了还不更正,反倒死心塌地地维护违法者的利益,也是世所罕见;一起“民告官”官司原本胜负已定,败诉方却拒不执行,乃至蛮横地凭借手中行政权力去推翻司法判决,更是令人咋舌。这桩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及其根源,实在值得深思。

  从事件本身来看,一个私人老板通过非法手段占取价值数亿元的集体煤矿,却有行政权力为其撑腰,这既印证了当下存在官商勾结,联手侵占国有(集体)资产、侵犯老百姓利益的部分事实。再从省国土厅的行为表现来看,这个部门之所以不惜以行政权力对抗司法权威,除了不肯承认错误的缘故,恐怕更多还是出于利益所致。大家都知道,现代“民告官”告的是行政部门而非官员个人,这就是说即便官司败诉,也是由行政部门来承担后果。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仍然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就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中必有黑幕,而不再单纯是一种权力的傲慢所致。据悉,省国土厅有关人士曾无所顾忌地说:“原告打赢官司也没用,法院有法院的判法,我有我的执行办法!”由此可见,这未必是有关部门牛到什么程度,而可能是其中个别官员利欲熏心,绑架了行政权力。

  当然也要看到,法院判决之所以不被尊重,还和司法部门长期以来从属于行政权力,沦为行政序列中的一枚棋子不无相关。司法部门要看行政权力的眼色行事,这是“民告官”不好告,告了也难赢,赢了也难执行的最大症结所在。所以在这桩案件中,司法判决倒在了行政权力脚下,可谓水到渠成,势在必然。肆无忌惮的“权贵资本”,利欲熏心的行政官员,再加上不独立的司法体系,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权力横冲直撞。

  可以想见,在这样的背景下,前述司法判决要获得执行,终究可能还是要靠更大的行政权力的介入,如此才能结束这一场闹剧。遗憾的是,通过权力对权力的驯服来实现正义,而不是由法律来裁定是非、惩恶扬善,这毕竟不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价值体现与追求目标。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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