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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讨价还价男孩死亡 愿接不愿送因无钱可赚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0年07月23日01:16
[提要] 6月17日,张丹丹2岁大的儿子因病毒性脑炎被转往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医院。18日该院医生建议转往长沙治疗。该院小儿科主任贺俊军开出4000元救护车费用,经过一段时间的讨价还价,张丹丹最后拿出2200元。途中患者病情恶化,在改道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后死亡。张丹丹认为孩子的死是因为救护车讨价还价耽误时间和随车设备过于简陋…[网友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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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儿子小承宇留下的遗照,成了张丹丹心里唯一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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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在业内,利益纠葛成了捆绑在救护车市场的一个核心元素。伏志勇摄

  救护车讨价还价2岁男孩致“延误治疗”死亡 医院称可走司法程序

  “救护车出车费”事件真相

  《法制周报》记者 李俊杰 实习生 石凯 曲弯弯

  回忆总会在不经意间触及到才20岁出头的张丹丹那伤痛的内心。

  在湖南邵阳绥宁县枫木团乡亲戚家作客的张丹丹,无意间目睹了3岁多的小侄女在其母亲怀里撒娇的情景,她借故有事离开,但她的眼里分明噙满了泪水。

  6月19日,初为人母的张丹丹在这一天痛失爱子,病痛的折磨让咿呀学语的2岁多大的儿子没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喊出“妈妈”二字,便悲惨离去。更让张丹丹难以接受的是,去年年底,她被医院检查出患有宫颈癌,无奈之下,作了子宫切除手术。再次生育也似乎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悲伤之余,张丹丹开始将所有的愤怒和怨恨积聚到2岁多的儿子小承宇死亡原因上。她认为,当天医院在转院抢救的过程中,因医院要价太高,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耽误了最佳救治时间;此外,救护车上的随车急救设施过于简陋,也是导致儿子死亡的原因之一。

  而当事医院表示,要证明医院有责任,必须走司法途径。双方迥异的观点让矛盾焦点凸显。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事件背后的医疗救护车市场存在的种种弊病。

  纠结的讨价还价

  6月14日,张丹丹递给儿子小承宇一瓶酸乳饮料时,儿子的手有些微颤。起初,张并没有在意。但半小时后,张丹丹发现,儿子的饮料中还剩大半。

  “要是平常,早就喝完了”,张丹丹诧异地发现,儿子的眼神有些异常,呼唤他名字的时候,反应迟钝。

  当天下午,小承宇全身冒汗,出现发烧的征兆。吓坏了的张丹丹赶紧将儿子送到镇上的诊所,闻讯赶来的外公看到小外孙的样子,连忙催促尽快送到绥宁县人民医院救治。

  转院到绥宁县人民医院后,小承宇病情加重,两手抽筋,目光呆滞,主治医生初步诊断为病毒性脑炎,建议转往邵阳市进行救治。

  由于天气下雨,去邵阳的道路正在改造,通行不便,经双方商量后,准备于次日上午送往相邻的怀化市靖州自治县所在的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医院(以下简称靖州医院)进行救治。6月17日下午5点到达该院,鉴于病情的严重性,靖州医院当即向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紧接着,靖州医院对病人局部麻醉后,实施腰穿手术。守候在一旁的张丹丹发现,此时的儿子表情痛苦,不断发出呻吟。医生看了一眼焦急万分的张丹丹说:“这样的病在哪家医院基本上都是相同的治疗方法,只不过大医院的设备稍微完善一些。”

  6月18日晚上,小承宇体征微弱。见状,靖州医院医生建议尽快转院治疗。张丹丹选择了转往长沙的湖南省儿童医院。

  6月19日上午9点50分,靖州医院小儿科主治医生周某要求:转院过程中,风险自负,并让患者家属签字。

  为了争取最快的抢救时间,在一边与靖州医院结账,办理出院手续的同时,张丹丹与靖州医院的小儿科主任贺俊军就救护车转院费用谈起价格来。张丹丹问贺从靖州到长沙需要多少钱,贺回答说,4000元。张丹丹试探着问:“怎么这么贵?能不能少一点?”贺称,这个价格是惯例,平常都是这么收取的。如果要少的话,最低3800元。张表示同意,但身上没有带足现金,只有2500元,问贺能否先交一部分,欠款待到了长沙后再付。张丹丹身上准备了一张银行卡,她打算到了长沙后,再向亲戚借钱,打到卡上。贺提出,如果要出车,必须先到医院财务交清钱款方可发车。张丹丹一下子犯了难,一家人在一旁看着干着急,张问贺还有没有商量的余地。贺告诉张丹丹,他职权有限,无法做主,贺告诉张一个电话号码,建议她与医院分管副院长全主见联系。

  张丹丹立即拨通全主见副院长电话,待张丹丹说明情况后称,急救车转运费只需要2000元。听罢,张丹丹一脸兴奋地向贺转达了副院长的意思。从3800元一下子降低到2000元,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贺俊军将信将疑地答道:“我没有亲自听到全副院长这么说。”张丹丹急了,当面再次拨通了全主见副院长的电话,贺听完电话后提出,院长说2000元,我觉得最少需要2500元,“到达长沙后,急救车一行三人,包括主治医生、护士、司机的食宿问题总得你们来解决吧?”

  张丹丹应允说好,数了2000元现金,这时她身上只剩下仅有的500元。为了不使关系僵化,张丹丹又抽出了200元,一共2200元交给了医院。她不停地催促医生:“先出发吧,其他问题待到了长沙后再行商议”。

  然而,小承宇的病情再次恶化,出现发烧,喉咙卡痰现象。由于车上没有可供吸痰器运行的高功率电源设备,不得不在中途到怀化洪江市的一家医院停留,请求帮助。再次发车时,随车医生对张丹丹说,看样子,孩子熬不到长沙了,必须先改道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紧急抢救。

  张丹丹同意了。10余分钟后,经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最终宣布小承宇不治身亡。

  医院被指“延误时间”

  这样的噩耗,对于毫无防备的张丹丹一家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

  张丹丹执拗地认为,尽管儿子的病重毋庸置疑,医院在救治过程中不存在过错,但以救死扶伤作为天职的医院,不是把病人的生命放在首位,更多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在与患者讨价还价过程中,持续了2个多小时,此外,救护车设备简陋,车上也没有输氧、吸痰等救护装备,不得不中途求助于其他医院,一定程度上,延误了儿子的最佳抢救时间。

  悲愤之余的张丹丹及其家属采取了非理智手段,将儿子的尸体放到了靖州医院行政办公楼的办公桌上,坚持讨要说法。

  相持几天后,院方派出代表,言辞坚定地提出反驳:“手术及转院前,均告知过风险,且你们签过字,不能说,病人死了,就一股脑地把责任全往医院身上推。”

  张丹丹哭诉着不依不饶地说:“不是医院无故延误时间,至少还多一线希望”。

  靖州医院没有半点让步的意思,不耐烦地说:“要是你认为医院有责任,你去法院起诉吧。”

  张丹丹找到了绥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达:欲让医院担责,前提是拿出证据来证明儿子的死与医院的过错有着因果关系。

  这恰恰击中了张丹丹的软肋。站在医疗维权的角度上,病历本往往是相关司法鉴定部门一个重要参考依据。由于救护车转运过程中没有病历本记载,医院与张丹丹争议的焦点恰恰也在于这一系列过程。

  张丹丹说,救护车出车过程中的讨价还价这一环节持续了2个多小时;而医院则认为从办理出院手续到发车,也就1个小时左右。

  双方无异议的是,6月19日上午9点50分可以确认为靖州医院救护车发车的时间。

  事后,记者通过从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查询得知,6月19日,小承宇从靖州医院转送过来时,考虑病情严重,省去了挂号、买病历本等环节,直接送到了儿科急诊室,因此,到达医院的具体时间也没有登记。

  也就是说,这几种说法均来自于口头上,没有具体的确证时间。不过,记者从侧面了解到,一般情况下,从靖州到怀化市区,约需4个小时时间。据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当天几位值班医生回忆,病人到达怀化第一人民医院的时间大约是19日的下午2点左右。

  由此推断,包括办理出院手续及救护车讨价还价的过程,花费了约1个小时,比较接近靖州医院方的说法。但这个细节与小承宇的死亡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仍需权威部门给出答案。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欧爱民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司法解释,在医疗侵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只要患者一方证明其与医院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申请人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那么被申请人就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患者所受到的损害与医院没有因果关系。为了厘清医院是否具有过错,医患双方应当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由于病历资料的原因,致使鉴定部门无法进行鉴定,那么就应由医院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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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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