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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讨价还价男孩死亡 愿接不愿送因无钱可赚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0年07月23日01:16
[提要] 6月17日,张丹丹2岁大的儿子因病毒性脑炎被转往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医院。18日该院医生建议转往长沙治疗。该院小儿科主任贺俊军开出4000元救护车费用,经过一段时间的讨价还价,张丹丹最后拿出2200元。途中患者病情恶化,在改道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后死亡。张丹丹认为孩子的死是因为救护车讨价还价耽误时间和随车设备过于简陋…[网友高见]

  同一医院救护车报价相差近一倍

  记者获悉,2009年底,张丹丹被检查出患有宫颈癌,需手术治疗。为筹集费用,婆婆一家东拼西凑借了几万元,保住了性命,但医生告知可能再也不能怀孕了。因此,儿子的死亡悲剧蔓延至整个家庭。

  “考虑到张丹丹的特殊情况,医院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向张家支付13600元经济援助。”靖州医院法律顾问龙涛称,这笔款只能是“同情款”。 医院还多次强调,如若不服,可以走司法途径。

  让张丹丹想不通的是,从靖州医院小儿科主任贺俊军最初开价的4000元急救转运费,为何医院副院长全主见说只要2000元呢?这个价格到底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按照湖南省2002年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省、市、县三级医院每出一趟急救车,在3公里以内出车费为10元,超过3公里后,每超1公里加收2元。如果医护人员随车急救,按照急救收费标准收取。

  湖南省物价局收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如果靖州到长沙以400公里路程计算,救护车往返收费应该在1610元左右,但不包含急救用药收费。”

  对于中间的2000多元钱的差价,靖州医院法律顾问龙涛解释称,湖南省物价局制定的这个标准指的是单向收费,救护车从长沙到靖州返回的费用没有包括在内。

  这在欧爱民教授看来,显得有些牵强附会。欧爱民说,对于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医院绝不能擅自提高,否则就是价格违法行为。《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那么,同一个医院,全主见副院长为何报价与儿科主任贺俊军之间又有这么大的差别呢?靖州医院办公室主任刘宏表示,之前急救车一直要收取过路过桥等费用,直到两个月前,湖南省才出台规定,医务车免收过路过桥费。再者,随同救护车的司机、护士、主治医生三个人吃饭住宿需要花钱,这个费用包括在内,是医患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国家没有相关规定。

  对此,欧爱民教授提出了不同观点:随行医生、司机是由医院派出,其所实施的救护行为是职务行为,产生的食宿费用应由医院承担,而不能由接受医疗服务的患者承担。

  救护车市场乱象丛生

  急救车设施简陋成了张丹丹及院方的另一个争议焦点。贺俊军告诉记者,转运途中,小承宇当时喉咙里卡了痰,临时决定到洪江医院进行了吸痰,正是车上无法接通电源的原因。

  怀化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怀化辖区内的救护车,没有统一的配置和标准,所有的救护车均由各自医院购买。对于救护车内的设备设施,也没有统一的配置和硬性的标准。出车时,只能根据不同病人的临床表现和危急程度而定。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救护车专业标准》提出了具体规定:为救治、监护和转运急危重症病人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为B型——抢救监护型。B型救护车应具备重症监护应用的高级治疗和监护设备,包括必要的病人搬运装备,肢体固定、上脊柱固定设备,供氧、呼吸设备,诊断设备,循环设备,抢救生命设备。

  从张丹丹提到的靖州医院救护车设施简陋的情形看,救护车没有输氧、吸痰等救护装备,连退烧药也找不到,那么其配置就没有达到卫生部颁布的救护车专业标准。

  在业内,利益纠葛成了捆绑在救护车市场的一个核心元素。

  一些医院负责人私下向记者透露,相对之下,在接送病人之间,院方更愿意去接病人,不愿意去送。

  一位医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医院不愿意长途转运有几点原因:从救护车字面意义上来理解,医院救护车的职责通常是接病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救护车一定要送病人。接病人可以揽到医疗业务,转运病人价格过于透明,无钱可赚。再就是医生护士护送病人的成本费用比较高。

  靖州医院一位负责人称,医院总共两台救护车,若派出了一台,路途遥远的话,往返要费很多时间,医院要出诊就没有救护车,随车的3位医护人员也无法调配。还要加上患者死亡风险与车辆交通安全的风险也需要承担。所以,没有盈利空间让多数人放弃了这个市场。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大医院不愿提供长途转诊服务,小医院收费不透明,这使得一些黑救护车就有了市场。之前,媒体多次报道过长沙“山寨救护车”泛滥,为抢客大打出手的情况,至今未见改善。

  频频见诸报端的,还有急救车“舍近求远”现象。有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医院和急救车有协议,每送去一个病人就会给一笔费用,从100元到300元不等,而且急救车上的医生、护士包括急救车司机都有份。”一位观察人士指出,这也是诞生“天价救护车收费”的原因所在。

  此外,还有人在网上发帖透露内幕称,少数医院甚至将120急救车转由私人承包。

  事实上,早些年,北京等城市便开始积极尝试救护车收费的规范工作。据当地媒体报道,针对以往急救收费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北京市120急救中心推出多项措施。该市计划在120急救网络的400辆救护车上安装计价器,病人上车开始打表至下车停止,按平均里程数、耗油量等标准收费。此外,当药品、检查、治疗费累加出现零头时,按照“四舍五不入”的原则调整,即以元为单位,元以下的零头一律不收。

  不过,湖南某医院医务人员表示,这项改革要在全国普及,还有一定难度。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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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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