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嘴”汪建中那些身陷“洗钱案”的兄弟们
明眸
昨日,汪建中亲属涉嫌洗钱案在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2008年5月27日证监会对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汪建中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立案调查。同年6月~9月,因汪建中担心证监会冻结其更多资金,遂指使本案被告——其二哥汪建华、三哥汪谦益和其前妻弟弟赵志宏分别帮助其转移资金1.08亿余元、1.05亿余元和1.72亿余元。
该案公诉人认为,被告在明知资金系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为掩盖、隐瞒资金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资金转移,应以洗钱罪追究其三人的刑事责任。
汪建中其人其事
一切起因还要从著名股评“黑嘴”汪建中说起。
在A股市场“叱咤风云”的汪建中有着一个极为普通的事业开局。据其前妻回忆说,汪建中如今的基业北京首放,早年由夫妻二人共同出资成立,当时出资额仅为100万元,汪建中约占其中的80%。经过在证券市场多年的经营,首放也在业界做出了名气,而汪建中的投资也越做越大。
其前妻回顾,在深陷“荐股门”之前,汪建中的资金大部分是“干净的投资收益”,但随着投资的扩大,汪建中的一部分投资开始由“白”转“黑”。
具体操作是,先行买入自己看好的股票,尔后在公开媒体、网站等平台向公众推荐该股票,在股价短期上涨后又抢先卖出该股。
一位知情人就透露,证券投顾业内利用荐股方式“自买而自吹再自卖”的情况其实一直存在。“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汪建中深知此中奥妙。
某法律界人士提供的证监会函件显示,从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间,汪建中利用其控制的账户交易约110只股票,累计买入金额84.19亿元,累计卖出86.39亿元。其中涉嫌违规55次,涉及股票约38只,累计买入52.6亿元,卖出53.86亿元,有44次交易盈利,获利1.5亿,其他交易亏损2502.83万元,累计获利1.25亿元,占到其全部股票交易盈利的一半以上。
东窗事发 亲友仓促帮转钱
纸包不住火。
频繁的荐股和灰色交易终于给汪建中带来麻烦。2008年5月末,证监会对汪建中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立案调查,并冻结其涉嫌违规操作的账户上资金1.67亿元。
同年10月23日,证监会向汪建中开出证券史上最大罚单,没收其非法所得1.25亿元,并罚款1.25亿元。11月21日,证监会通报了汪建中涉嫌操纵股市一案,称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际,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并非法获利。
汪建中终于意识到大事不妙,一场由其指挥的“转钱战役”正式开始。
据公诉人提供的资料,2008年6月1日,被告人汪谦益从其尾数为5200的工商银行卡中取现6600万元存入汪谦益的另一个卡号尾数为3719的工行卡中。6月3日,他又以同样方式转存1860万元去同一账户。
2008年6月2日至4日,被告人汪建华、汪谦益又从尾数为3719的工行卡中取现2210万元,并将其中的1510万元存入户名为刘爱莲的尾数为3512的光大银行卡,余下的700万元则存入刘爱莲尾数为8969的招商银行卡中。
这样的巨额资金转存、分流、化小的操作一直从2008年6月持续到9月,而帮助汪建中转款的亲友也引火烧身。
“洗黑钱”还是“倒白钱”?
三个被告对转款事实供认不讳,庭上焦点在于,在证监会冻结汪建中1.67亿元后,其余未被定性的资金是否被列为“灰色收入”、能否频繁转移。
一位辩方律师指出,从证监会仅冻结汪建中1.67亿资金的情况看,实际非法所得已被扣除,其余未被冻结的资金应属于“汪建中的合法收入”。
这位律师称,汪建中被冻结1.67亿资金所在账户尚余约2000万元存款,汪建中后取出该笔余额。汪建中后被询问该笔余额去向,但未上交该部分存款,只与证监会约定,若被要求上交,将立即交回。
该律师推断,证监会对汪建中涉案金额的界定仅在1.67亿元之内,其余资金属其合法所得,如有必要,可以划转去其他账户。
但公诉人针锋相对地表示,因为证监会已对汪建中涉案账户进行查处,再从涉案账户大额转款显然有违规嫌疑。即便涉案巨额转款确为合法收入,短期内频繁地将巨额资金在多个账户间分流、划转的操作也不适当。
昨日当庭未作出判决。一位知情者透露:“源头还在汪建中的案子,目前汪建中还羁押在北京,若他的操控市场的行为没有定论,其亲友涉嫌协助洗钱的案子也很难有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