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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发案数罚款数双降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7月25日10:05
  本报记者郭毅本报通讯员高刚才王冶坚

  2007年1月至5月辖区发案21起,罚款8000余元;2010年1月至5月辖区发案10起,罚款1800元。从21到10、从8000到1800,黑龙江鹤岗边防支队福兴边防派出所《接处警登记簿》和《追缴罚没扣押登记簿》上两组数据间的差异引人注意。这个所官兵介绍说,辖区发案数和派出所罚款数大幅下降,与派出所执法工作的新变化密切相关。

  “以往我们派出所把执法办案这项工作单一化,案结事了。现在我们转变理念,在办案后把案件当成法纪宣教资料,效果很好。现在福兴乡的群众都知道打架就是打钱,有时一拳下去连医药费带罚款就得掏出上千块,一个普通农民辛劳好长时间才能赚到这些钱。他们会算这笔账,所以都不怎么打架了。”福兴边防派出所民警周鹏介绍说。

  针对辖区历年来打架斗殴案件较多的情况,这个所推出了“算账”制度,辖区每发生一起打架斗殴案件,民警就在结案后在发案村屯的村委会公告板上公布这起案件行为人向被侵害人赔偿的医药费数和所受的罚款数,并计算这些钱相当于种几亩地、养多少畜禽的经济收益。派出所通过这一做法,让群众认识到了因一时冲动动手打人会给自身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懂得了遇事应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两年来,通过这个所贴近实际、入情入理的教育,福兴乡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大大提高,打架斗殴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

  2008年以来,这个所在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等可防性案件的同时,注重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预防可防性案件。两年来,民警通过思想发动、考核选拔、业务培训,在辖区建立起了4支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纪律作风好的群众巡逻队;派出所通过争取上级机关、驻地单位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支持,在辖区重点地段安装了14个“电子眼”监控器;官兵经常深入群众开展防火、防盗、防骗知识宣传教育;民警还发动群众在自家院落、仓房、粮囤中安装简易报警器……派出所的这一系列做法使福兴乡可防性案件得到了有效控制。可防性案件减少了,处罚这类案件行为人的数量和罚款金额也自然减少。

  “罚款数能够大幅下降,案件数量减少是一个原因,我们派出所对案件的处理方式发生变化也是一个原因。”福兴边防派出所所长刘甫谈道。

  派出所调解先行的执法理念赢得了群众的普遍拥护,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派出所是在为民执法、为民服务,对派出所越来越信服。很多群众自发成为派出所的治安联防员、宣传员,一些扰乱治安的“刺头”群众也因思想上受触动而发生转变。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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