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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民轻微交通违法后协勤3小时可抵50元罚款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0年07月27日03:07
  上周末起,苏州市交巡警支队开始执行一项参照国外的新举措——“轻微交通违法义工协勤处理”机制,当市民出现机动车越线停车、行人翻越护栏、骑车带人等几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可通过参与义工协勤冲抵罚款。义工协勤以3小时为一个单位,可抵消50元罚款,但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仍必须接受处罚,不得以参与公益活动的方式冲抵。

  记者25日从苏州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从现在起,该市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中,如出现被监控记录下的或是民警现场查纠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均可自愿申请参加交通协勤来冲抵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如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也可自愿以义工协勤方式接受教育。

  据介绍,适用于该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包括:行人翻越护栏、非机动车带人、非机动车携带超长超重物品以及机动车越线停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6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这几类交通违法行为原可处以50元或100元的罚款,但今后违法者可向交巡警部门申请做路面协勤冲抵罚款。

  义工协勤阶段主要负责劝导路人遵守交通法规、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以及劝阻违反交通法规的其他人。义工协勤以“不间断3小时抵消50元罚款”为标准,每3小时为一个单位。如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需要6小时义工协勤折抵100元罚款;骑车带人、翻越护栏等行为,每次义工协勤时间为3小时,抵消50元。

  据介绍,参与协勤的义工为自愿申请,由交警部门根据申请人的作息时间、生活或工作地点,安排具体的执勤时间和地点。该市各区交巡警大队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将安排专门人员对申请义工协勤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登记,根据违法记录告知申请人可安排的义工单位,由当事人确认后在《义工教育登记表》上签名,并通知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路口参与义工服务。

  据了解,类似以当“义工”代替处罚的方式,目前在美国、欧洲以及中国香港等地都已很普遍,但在内地宁波、郑州等地开始尝试后曾引起争议。支持者认为,在平时驾车过程中就算再小心也会发生轻微违法行为,可选择“义工”冲抵罚款方式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而反对方则认为,交警部门可以提倡交通违法者参与公益活动,但如果违法活动可用做公益活动弥补,会造成不好的心理暗示,无助于交通文明素质的提升。

  据《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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