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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安局:只要办齐计生手续非婚生子可上户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2010年07月29日11:07

  人口普查以来办证中心工作量激增,非婚生育、超生儿户口问题更成为市民关心焦点。昨日,成都市公安局表示,超生儿、出生婴儿未落户、集体户口等都可以上户,但需办理准生证等相关计生手续后方可入户。

  非婚生子 持证明可入户

  “现在每天办证中心接待的人数是以往的4-5倍,每天在500人左右。”成都市公安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处户籍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因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生育等原因造成婴儿未上户口的,可以到公安机关申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准生证等相关证件办理入户,没有准生证的,要先到当地计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一些农村地区因条件有限无法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也可凭申报人到当地卫生所或计生相关部门出具的出生材料办理户口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计生办对涉及超生儿的相关费用终身有效,并不会因为已上户而取消。

  集体户口生子 3种方案可落户

  对集体户口人员结婚生子落户问题,公安机关对不同情况制订了相应政策。一是对集体户口人员已有合法固定住所且符合落户条件的,动员其在合法固定住所地址上落户并办理新生儿户口申报手续;二是对父母一方是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可到另一方的家庭户地址上落户;三是对父母是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市场集体户的,可在单位办理落户手续。

  主项出错 公安机关将登记办理

  成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发现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码等主项出错,持证人必须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是非主项,如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出错,可登记后直接修改。 市公宣早报记者侯林利

(责任编辑:n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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