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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新闻记者被通缉 正义守护显然将难以持续

来源:山西都市报-三晋都市报
2010年07月30日09:23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一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幕遭到该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该公司曾找到媒体试图危机公关但遭到拒绝。媒体高层称报道证据获取扎实,不存在问题。为仇子明提供线索的浙江杭州一家公司财务总监,已经于近日被抓捕。(据7月28日《南方都市报》)

  美国著名报人普利策曾经说过:“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那么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媒体更是在很大程度上充当了社会正义最后守望者的角色。正是在孜孜以求探明事实真相的媒体人的不懈努力之下,一个个惊人的黑幕被最终揭开。可以说,媒体所维护的不仅仅是公众的知情权,作为公众的眼睛,媒体更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对权力与私欲的约束,称之为最广大公众的权利维护者与社会正义守望者,实在是恰如其分。

  在国内,尽管媒体的作为还一定程度受到管制,但是,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提高,随着社会愈加开明,媒体社会正义守护者的角色也正在愈益彰显。利欲熏心的企业所造成的污染事件,公权力拥有者的肆虐与撒野,已不可能让媒体“封口”。  

  然而,报道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揭露资本市场黑幕,关联交易方没有被调查和追究法律责任,揭黑的新闻记者反倒成了全国通缉的对象。当然,一定会有人说,如今这社会,记者也未必就纯洁,作假新闻,收取好处费就不予报道,也同样出现在一些记者身上。那么,既然上市公司指认记者犯了“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事实真相究竟如何,看来还有待进一步厘清。不过,就算是记者报道可能存在出入,但真相还未厘清,却先不管关联交易是否真的存在,不管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犯罪事实,反而先把揭黑记者列为通缉犯,恐怕同样有罔顾事实之嫌,这背后是否也有“内幕交易”,也更需追问。而假如守护正义竟然要付出如此沉重而不堪的代价,正义的守护显然是难以持续的。 

  每个人能都应该不惜代价保护自己的眼睛,哪怕眼睛有的时候也可能看走眼。既然如此,真要让我们的记者成为有良心的记者,真要让我们的媒体成为社会正义的守望者,成为权力的监督者和黑幕的揭发者,我们当然必须去珍惜并呵护他们,并让他们享有更多的权利,以免受权力无端干涉与利益集团肆意报复。

  在现代社会,新闻舆论被当做了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力”。一个社会的“第四种权力”是否能健康、自由地发展,更直接维系着这个社会是否具有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更新的功能。因此,假如“揭黑”记者反被全国通缉,谁还会守护正义?一个文明的社会离不开言论自由,更离不开新闻自由,为了让我们乘坐的这条大船能够更加平稳安全地前行,我们需要最有良心、最有良知的新闻记者站在船头,为我们守望,而不是被权力通缉。□吴 江(江苏)

(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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