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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积分入户以连续居住登记为据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8月11日04:09
  本报讯 (记者廖靖文 通讯员赵昭怡、陈燕舒)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一行做客广东“民声热线”。对于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关心的“积分制”入户问题,省公安厅提醒,居住年限的计算,必须以连续居住登记为依据,其他的证明都不算数。由于实施细则仍未出台,广州市目前暂不受理积分制入户的申请。

  番禺区的张先生1997年开始一直在番禺工作生活,按照该区外来工子女入学的政策,子女完全符合免费入学条件,可是由于不能提供符合年限的暂住证连续登记证明,无法享受政策。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郑泽晖表示,对于居住年限的审查,公安机关是按照连续办理暂住证和居住证的时间来计算,中间某段时间中断了也不能累计,必须是连续办理才计算。房东、企业老板等证明由于难以核实,不能作为依据,只能根据连续办理暂住证和居住证来计算。

  另外,广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政府也在积极落实这项工作,目前对广州市内连续居住了7年的人员做了一个初步的摸查,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当中,具体措施要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以后才能出台,因此还没有开始受理。

  郑东表示,积分制入户工作在全省已经全部推开,但由于每个地市的情况不同,接受外来工入户的能力也不同,所以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的条例已经交给各市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来决定和实施。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赵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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