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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与图纸不符要留心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0年08月12日05:32
  所售房屋的结构与图纸不符,经一年多时间协商未果,晋中某地产公司与客户周某最终闹到了晋中市仲裁委。

  2007年8月,晋中市民周某花65万余元,购买某小区房屋一套,随后又交纳4万余元的产权费用。

  2009年4月,周某接到了开发商领取房产钥匙的通知。可是,周某实地接收房屋时发现,房屋的结构与购房时公布的合同图纸多处不一。

  电梯本该在客厅背后,现在却到了卧室边;两个卫生间原本设计在不同的方向,如今却挨在了一起。周某当即表示,不能接受这样的出入。售楼人员表示,这些情况他们会给公司反映。

  今年3月15日,不见回音的周某将开发商投诉至晋中市工商局。开发商提出能否给一定优惠,让周某尽快领走钥匙。周某则认为,现在他们购买的房屋根本不是他们原来预定的,而且所建房屋中,也没有与他们预订房屋户型完全适合的房屋。

  3月25日,开发商向晋中市仲裁委提出申请称,造成实际房屋与预订房屋结构不同,是售楼人员错将另一户型房屋的结构图贴在了周某的购房合同上,且周某在楼房建设中也没提出过异议。因此,要求周某继续履行合同。

  周某认为,即使贴错了,所建房屋中也没有这样的户型。周某向晋中市仲裁委提起反诉,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产权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

  6月,根据双方的申请,晋中市仲裁委开庭审理此案。近日,在仲裁部门的主持下,双方又进行了调解,但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特别是期房有一定的风险,消费者一定要确认 “五证”是否齐备,核对开发商在有关部门备案的文档,仔细阅读合同有关约定,明确相关权利责任,慎重签订购房合同,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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