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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淘金“猫腻”:房屋买卖跟政策找利润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0年08月13日01:00
  房产中介在楼市中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呢?

  据此前有关媒体报道,不少房地产中介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优势,通过假冒房主、一房多卖、假信息“钓鱼”,甚至套取现金逃跑等方式坑害消费者。

  但记者调查发现,房屋买卖、租赁过程中存在的猫腻比之过甚。在房屋买卖业务上,地产经纪人不仅通过抬高买卖双方的差价赚取不菲的佣金,而且在合同中设置一些模糊条款,巧立各种名目违规收费、逃避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更甚者,每次政府调控政策出台后,利用信息不对称,变相解读误导消费者,另外,炒作概念也是中介惯用手法,此前通州概念的热炒引得区域房价暴涨数倍。而在房屋租赁方面,以高价全程代理的方式垄断市场房源,然后加价出租,在利润的驱使下,将一套房打成多间隔断进行群租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收取中介费后,违约金赔偿也成为中介觊觎的丰厚利润。

  “中介推高房价绝对不是空穴来风。”一位小型房产中介的门店经理直言。

  房屋买卖:跟着政策找利润

  在今年4月“新国十条”出台后,中介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和政策的观望期,变相解读误导消费者。“政策出台后公司马上对我们进行了培训,统一口径是,房贷要收紧,但未来房价不会下跌,目的就是让购房者赶紧出手。”

  “现在贷款批不下来,不买的话不仅之前的定金没了,可能还要赔偿20%的违约金。”北京的覃女士向记者谈到她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后的无奈。

  今年5月底,覃女士和丈夫想要个孩子,所以决定购置一套面积较大的二手房。找到某大型中介机构后,在团结湖选定了一套总价156万三居的房子。因为只够支付60万的首付款,中介承诺可以帮她拿到100万,利率七折的贷款。在办理贷款按揭过程中,尽管银行信贷员提醒她,现在国家出台新政收紧房贷,七折利率肯定申请不到,但中介拍胸脯的保证让她打消疑虑,仍然签订了买卖合同。

  几天后,覃女士接到中介消息,“七折利率下不来,看能申请多少吧。”对于覃女士对中介之前承诺的质疑,中介的答复是,“利率能够打七折是福利,就是不打折都是应该的,你再考虑下吧。”而当覃女士因为购房成本提高想放弃时,中介告诉她,“中介费要照收,而且根据合同还要赔偿业主20%的违约金。”查看购房合同,其中的条款内容更让覃女士大为震惊。“中介之前承诺的贷款条款根本没有写进去,反而合同中重点强调的地方是,如果买卖双方违约,要追究违约责任,中介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对于覃女士的遭遇,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购房者稍不注意就很容易陷入中介方设计的陷阱中。在合同当中,中介方往往对自身有利的条款写得比较明确,对自身不利的条款写得比较含糊,或者干脆只字不提。缺乏经验的购房者无法辨别就草草签下合同,将会遭遇纠纷。

  而像覃女士这样因为贷款原因而无法交易的购房者并不在少数。在今年4月“新国十条”出台后,中介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和政策的观望期,变相解读误导消费者。“政策出台后公司马上对我们进行了培训,统一口径是,房贷要收紧,但未来房价不会下跌,目的就是让购房者赶紧出手。”某大型中介的经纪人向记者透露。而当购房者轻信中介签订购房合同后,政策正式执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中介则坐收不菲的佣金收入。

  对政策的敏感让中介能够在楼市调控中把握任何商机。在4月底北京出台经适房新规后,经适房区域掀起一股“经转商”的热潮。据媒体报道,部分中介宣称“经转商”在五一过后将停止办理,更是加剧“转商”态势直到住建委出来澄清事实,而中介在此期间则以每户3000元大肆赚取过户佣金。

  而在通州,“新城”概念也成为中介爆炒的对象,结果是,北京外环和内环的房价出现“倒挂”。记者4月在通州调查时发现,几乎每个经纪人都谈到,CBD东扩和未来新城规划,将带动通州房价上涨,要买就趁早。

  “除了赚取交易中介费之外,中介在合同中还设置各种名目收费,比如0.5%的代收费,以及检验房产证真伪的权证费等等。”上述门店经理张先生告诉记者,“房产证的真伪是中介能够鉴别的吗?房管局都需要一个星期鉴定。”租赁业务:收完中介费等违约

  “房源信息中很多都是已成交的过时信息,当租户来时就宣称该房已租出去了,但目前有其他房源,可供客户参考,随后中介就会非常热情地推荐其它房源。”

  在目前楼市调控下,房产交易的大幅下跌直接导致中介佣金收入的锐减,而租赁业务则成为他们着力开辟的利润点。记者调查发现,中介寻找、挂出房源信息直到交易完成的过程,也是房租不断催涨的过程,中介在其中也攫取着更多的利润。

  通常租房者通过网络或者中介的广告橱窗看到房源信息,许多中介就利用低价广告信息招揽租户。“房源信息中很多都是已成交的过时信息,当租户来时就宣称该房已租出去了,但目前有其他房源,可供客户参考,随后中介就会非常热情地推荐其它房源。”张先生表示。

  而在获取房源方面,中介也是内藏玄机。据了解,在出租市场,中介有两种经营方式,一种是居间方式,即中介作为第三方,让房主与租客见面,签三方合同,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费;一种是代理方式,即中介先把房主的房子租下来,一般租期是一年,一次性付清租金,但因为存在一个月的空置期,实际上中介也就交11个月的钱,然后,自己再把房子出租给别人,收取租金。“大部分中介都是选择代理,但房源少中介多,能否代理成功就看谁家出的价钱更高。”张先生道出房租上涨的重要环节。而前段时间就有媒体报道,各家中介为了争抢一套房源,在1小时内就抬价800元。

  高价拿到房源后,中介会在此基础上加价数百元不等进行出租。而有些中介担心租金太高没有客户,就会采取将套房打成隔断的形式分别出租。以一套每月3000元租金的房子为例,如果打成5个隔断间,即使每月800元租金也有1000元的净利润。而在去年9月,北京市八部委就已联合发出《通告》,要求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出租人将房屋隔成若干居室对外出租的,应当拆除隔断恢复原状。“除非原来房东投诉,否则中介根本不管,照样出租。”张先生直言。

  租房者在检验完房屋谈妥租金后,就会签订租房合同,按照要求需“押一付三”以及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中介费。租房者小李告诉记者,很多中介在签完合同后就算完事了,如果房间出现漏水、家电无法使用等问题,他们根本就不负责维修。“而这些条款都是合同里写明的。”对于小李的烦恼,张先生表示,一些中介公司往往行使的是全程代理的权利,在签订合同前给出很多承诺,但签完后却拒不履行。碰到小李这种问题,到收房的时候,中介就会以各种理由克扣押金,有些甚至根本就不退还,租房者也奈何不了。

  除了收取中介费和克扣押金外,中介还变相提高物业费、有线费等各种杂费。“杂费还是小头,还有一个大头就是违约金。”据张先生透露,由于租房者中有部分是流动人口,经常变动地方,而按照签订的合同,如果承租方违约的话,将要支付两个月房租的罚金。“在一些地段很好的房源,中介一般是左手收完违约金,右手立马进行再出租,收取中介费。”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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