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色盲小伙遭解约状告用人单位 维权抵制就业歧视

来源:现代快报
2010年08月13日05:02

  提起自己的上一份工作,23岁的小伙子林朗(化名)就特别郁闷。今年3月,他过五关斩六将被徐工集团下属一家公司录取。可实习期间的一份体检结果,却让他收到了解约函——公司认为林朗因色盲不符合岗位要求。林朗对此非常不满,他决定奋起维权,“我的工作岗位对色觉根本没有要求,他们因为色盲与我解约,这不是就业歧视吗?”

  近年来,性别歧视、身高歧视、年龄歧视、乙肝歧视等各种就业歧视现象屡见不鲜,林朗所说的“色盲歧视”也开始出现。8月11日,林朗委托律师将与他解约的这家公司起诉至法院。如果法院立案,此案将成为江苏省第一例色盲就业歧视诉讼案。

  □快报记者 张瑜

  起因

  体检查出色盲,23岁小伙被解约

  去年,安徽小伙子林朗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他所学的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后,林朗在合肥工作过一段时间,主要从事机械制造领域内的设计制造等工作。今年3月,23岁的林朗正巧看到徐工集团下属的徐州徐工铁路装备有限公司在招聘,招聘专业中就有他的机械设计制造专业。由于对当时的工作不太满意,林朗正想跳槽,于是便向徐工集团的这家下属公司投了份简历。

  经过两轮激烈的面试,林朗在3月26日被通知录取,并很快就与公司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随后,公司安排他5月份实习,到7月份时就会正式签劳动合同。

  5月下旬,林朗来到徐工集团的这家下属公司,被分配到技术部担任技术员,主要做的就是机械结构设计、修改图纸等工作。林朗说,这期间他的表现让部门领导还算满意,“部门开会时,领导曾口头上说,以后就安排我做机械结构设计方面的岗位了,而这段时间的实习也会被认为是试用期,试用期是拿80%的工资。”林朗的这些话,得到了与他一起实习的同事的证实。

  实习期间,公司安排了新员工体检。可就在检验色觉时,林朗被医生告知他是色盲,林朗虽然知道色盲并未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可他却担心公司会有想法。“放心吧,很多行业并不限制色盲的。”体检医生的话打消了林朗的担心,可当这个结果被送到公司后,林朗却被要求再做一次检查。林朗忐忑不安地做了第二次体检,结果还是色盲。这时领导找他谈话了:“我们认为你是色盲,不适合做这份工作。”

  听到这些,林朗犹遭当头一棒。他认为色盲不会影响他的工作,并试着与技术部主管进一步沟通。然而,就在6月22日,他还是收到了公司的解约函。

  双方都有话说

  公司:以后到电气岗位出事故怎么办

  小伙:这些说辞都是找借口

  徐工集团下属的徐州徐工铁路装备有限公司究竟因为什么原因和林朗解约,昨天,记者联系到徐州徐工铁路装备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一位周姓处长。周处长表示,如果林朗定岗,将被安排从事电气相关的工作。色盲对电线颜色辨识不清,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听到周处长的解释,林朗依然耿耿于怀,认为对方是在为歧视找借口。

  徐州徐工铁路装备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周处长:他(林朗)自己对色盲这件事并不重视,他总说没问题。可我们公司却是很谨慎的,当时特地让他复查,可结果还是色盲。当初招聘林朗这批新员工后,只是将他们安排在技术部实习,当时还没定岗,以后这批人会被安排从事电气相关的工作。从事电气相关岗位的工作,包括设计电路、现场服务等过程中会接触到各种颜色的电线,如果因为色盲对线路颜色辨识不清,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就为时已晚了。出于这种考虑,我们认为林朗不符合岗位要求,所以才与他解约。

  林朗:我早已离开徐州,现在在无锡的一家公司上班。我现在的工作跟之前在徐工那边差不多,都是做的机械结构设计,可这边公司就没有对我的色盲提出要求。当初拿到公司解约函后,我情绪一度失落。色盲并没有对我的生活产生什么负面影响,我高考体检时就有点色弱,当时填报志愿时,我还特地选了对色盲没有限制的机械专业。既然当初我能顺利毕业,那毕业后依旧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应该是没有影响的。公司以色盲为由与我解约,这就是就业歧视。

  而且,我不认同周处长的说法。公司当初就是看中我有机械结构设计方面的工作经验,才录用我的,所以不可能定岗我做电气方面的工作。这些说辞不过是为歧视找借口。

  最新进展

  小伙前天已经提起诉讼

  林朗上网时得知有个北京益仁平中心,是一家专门为反歧视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机构,而且他们去年还曾援助了国内反色盲歧视第一案。林朗的积极联系得到了回应:该机构为林朗安排的代理人是南京的公益律师鞠俊杰。前天,林朗已经委托鞠俊杰律师将诉状交到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索赔精神损害赔偿和其他经济损失,法院会在7个工作日内就是否立案做出答复。

  在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鞠俊杰说:“林朗从事的是机械技术员岗位,而机械设计行业规范对色弱色盲并没有特殊要求,而徐工铁路装备有限公司以林朗是色盲为由和他解约,就是就业歧视。”

  曾经参与过“中国色盲歧视第一案”的法律助理张灵继认为,公司简单发函解约的行为是不对的,公司并没有岗位说明书,也没有要求该工作岗位限制色弱色盲,对此,该公司的周处长给出的解释是,“公司新成立不久,岗位说明还没搞好。”

  “在这件事情上,我认为是用人单位做错了。”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张世亮律师时,他明确表示,林朗被解约的理由是不成立的。“作为刚招聘进来还处于实习阶段的劳动者,都还没定岗呢,凭什么用人单位就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张律师认为这属于典型的“结果论”,用人单位是在拿还未出现的结果来推定现在。

  “我国现在有近4000万色盲患者,而对色盲患者有就业限制的,也主要是那些对色彩辨别有很高要求的行业,例如美术、纺织、印染、化工以及特种兵等。一般职业对于色盲是没有限制的,这就包括林朗所从事的机械行业。”张灵继说,《就业促进法》第62条规定,违反该法实施就业歧视,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的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林朗说:“我希望为自己讨个说法,从小处说我是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从大的方面考虑,我也是在为因色盲而被单位歧视的这个群体讨说法。”目前,林朗还在等待法院通知,而这起事情会如何发展,快报也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新闻链接

  国内反色盲歧视第一案

  去年,河南省农信社因为在员工招录过程中拒录色盲考生,而被起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被拒录的色盲人士曾磊(化名)要求法院判令河南省农信社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成为《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第一起运用该法提起诉讼的色盲就业歧视案。后来,该案以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宣告结案。

(责任编辑:news7)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