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媛)大兴李磊灭门案尚未宣判,嫌犯李磊的另一起交通肇事案又在宣武法院开庭。昨日,六旬老人高某诉李磊将其撞伤,向李磊和保险公司索赔18万余元,对此李磊均予承认。
由于受伤老人同时起诉了李磊和保险公司,而李磊本人目前正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拘押,因此此案分别开庭。上周日,李磊因涉嫌故意杀人在市一中院受审后,宣武法院的承办法官前往一中院向李磊送达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
根据记录,李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均无异议,表示“听从法院判决”。
去年11月23日,李磊曾于家中将其父母、妻子、妹妹和两个儿子杀害。
根据宣武交通大队的责任认定书,去年8月31日上午9时50分许,李磊驾车在宣武区三庙大院1号楼门前倒车时,将受害人高某撞倒在地,李磊对此负全责。
据高某的家人描述,撞击导致他“左膝内侧副韧带损伤,左踝软组织损伤”,同年11月,又被诊断为“左膝滑膜炎“,活动、行走严重受限,一直无法恢复。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高某因遗留左关节活动部分障碍构成10级伤残。据其家属称,事发后李磊态度强硬,一直未支付任何费用,也拒绝见面协商,因此索性将李磊和车辆承保公司一并起诉。
庭审中,保险公司对高某的部分诊断证明的真实性、用药提出了异议,同时明确不同意赔偿高某营养费、律师费、今后治疗费等费用,并拒绝了法院的调解建议。目前,法院尚未宣判。
(责任编辑:杨笑)